2014年平黎公路道路桥梁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4年平黎公路道路桥梁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嘉善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名称(盖章)

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嘉善县善江公路养护中心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招 标 代 理

名称(盖章)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莫晓翔

联系地址

嘉善县解放东路43号三楼

联 系 人

莫晓翔

联 系 电 话

****-********

招标

项目

内容

工程名称

2014年平黎公路道路桥梁养护工程

工程地点

嘉善县平黎公路

工程类别

自行判断

投 资 批 复

善发改设计[2014]130号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

规模

结构

总投资(万元)

498.2

单项合同估算价

445.9万元

其他说明

对平黎公路道路路面、桥面病害处进行修复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施范围K9+800--K13+000、K21+900--K31+400、K31+700--K36+200、K41+900--K42+200。

项目

招标

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在注册期内或注册延续有效期内)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

质量要求

合 格

工 期 要 求

90日历天

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可在嘉善招标采购网(www.jszbw.com)上下载,报名时随报名表(需加盖公章)附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B类人员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当场返回。报名时须履行《交易席位证》登记手续,未办理《交易席位证》的,须办理《交易席位证》。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号码。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解放东路43幢三楼

报 名 地 点

浙江省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塘镇环北路261—263号)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 8月 12日下午4:00 时止

发 布 日 期

2014年8月8日

“报名表下载”网址

www.jszbw.com

备注:1、报名办理时间: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法定假日不予办理)

2014年 8月 8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

1、投标人应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工程规模相适应;

3、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①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施工

承诺提供不少于1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①。(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县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施工

1、2009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 单项合同估算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一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沥青混泥土路面工程,可以是新建或大中修工程)。

注:1、应附:a.中标通知书复印件;b.合同协议书复印件;c. 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施工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201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①;

注: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含)以上施工经验,担任过 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①)在注册或延续注册有效期范围内,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在其他在建项目②上任项目经理。

3、 2011年7月 1 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含)以上施工经验,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有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①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二级建造师的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标段交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有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的,该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按以下原则认定:

a.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为中标通知书中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之一的,则仅认定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b.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均不是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以及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三者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c.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但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则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③应附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在注册或延续注册有效期范围内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b.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c.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近三个月(2014年5月-2014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近三个月(2014年5月-2014年7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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