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FW-2022-*****
项目名称:采购泽惠园存量房交易签约中心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完成泽惠园存量房交易签约中心运营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推进实现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完善西山区存量房交易中心,整合房产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功能,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减少企业和群众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
2.房地产市场研究,供业主单位提供参考依据
依托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数据,加强对西山区市场的研究,建立科学的分析体系,全面准确及时地把全市及西山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成果推送到业务单位,作为西山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3.提供新建商品房网签统筹服务,协助行业部门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8〕84号)的文件精神,根据西山区政府安排,签约中心需对区级重点项目提供新建商品房网签的统筹服务,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4.整合存量房交易合同、抵押合同
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网签的基础上,由西山区房产交易窗口工作人员平行办理备案,无须分设多个窗口分业务办理。
5.配合处理西山区历史遗留问题
配合业主单位处理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从数据、查档等方面为西山区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楼盘提供外围协助,配合为西山区按时限完成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
6.对西山区经济统计指标协助、配合
对西山区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基本建设手续信息,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条件、土地交易、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预售许可等信息,协助业主单位对辖区纳入国家统计直报网入库项目进行梳理,充分挖掘商品房销售面积潜力,以支撑西山区GDP指标增长。
7.配合西山区房地产销售日报工作和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使用等其他外延性服务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为确保西山区填报日报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由中标单位派驻专人协助西山区日报工作,分析西山区日报系统数据的合理及匹配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配合业主单位使用资金监管系统,确保系统平稳运行,保证资金监管安全性的同时,要能合理合法及时拨付相关资金,确保项目复产复工。
(二)办公场地及软硬件设备保障
与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对接,利用现有的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泽惠园交易大厅,补充、完善现有硬软件设备,开展相关工作。
1.需为市、区房产交易工作配置实际工作所需的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等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设备设施。
2.需为西山区存量房、抵押合同自由网签点、区级重点商品房网签的统筹服务所需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等设施设备。
3.根据市、区房产交易工作需要,补充配置必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设施等。
(三)办公耗材保障
需提供包括且不限于西山区存量房交易签约办证点的各项网签业务提供免费复印、打印等,需提供办公耗材包含纸张、墨盒等。
(四)人员保障
1.现场服务人员
为泽惠园签约办证点提供房源核验、自助网签指导、存量房交易审核、抵押合同网签、重点项目新建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统筹,不少于8人(含现场管理人员2名)。
2.办公设备及网络维护人员
确保住建业务专线、外网运行正常,确保办公设备运行正常,当出现网络安全问题时能第一时间处理,不少于4人。
3.日报系统和资金监管系统协助人员
根据西山区新建商品房实际成交情况,按上级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日报系统的工作安排,确保数据准时准确填报到日报系统。同时协助处理资金监管系统的相关工作等,不少于4人。
(五)综合运行维护
1.运行安全保障技术服务,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应急响应服务、核心设备维护服务。
2.办公电子设备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外设维护、计算机故障处置、硬件检查和保养维护等。
3.网络安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宽带服务、局域网服务等,确保网签专线、备案专线的安全运行。
4.人员派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派驻的总体方案、人员派驻计划、工作划分、工作任务划分和执行、服务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5.根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主城五区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点的函》(昆自然资规函〔2019〕75号)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解决网签、备案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中午用餐问题。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清单如下: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 |
采购泽惠园存量房交易签约中心运营服务 | 1 | 项 | *******.00元 |
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景路泽惠园小区。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三年(费用按年度支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若2020年审计还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含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连续两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1.2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息进行查询,并提供给评标小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