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城市应急排涝设备招标公告

金平区城市应急排涝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平区城市应急排涝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

项目编号:STSDY-ZFCG-**********

项目名称:金平区城市应急排涝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平区城市应急排涝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货物大流量移动泵车1台,多功能皮卡泵车2台,高压气囊12个1(项)详见招标文件3,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平区城市应急排涝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规定的投标人可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平区城市应急排涝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18日 至 2022年03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为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投标人请务必先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5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嘉吉

电话:0754-********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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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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