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海原县2022年城市植绿增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卫市]海原县2022年城市植绿增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卫市]海原县2022年城市植绿增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标进行中]

海原县2022年城市植绿增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03-17 17:52
海原县2022年城市植绿增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2年城市植绿增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发******(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QYZB(GC)-2022-017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城(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2.3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惠民西街(政府北街-勉巷)南侧街道绿化、东城路街道绿化、康平路东侧绿化、县城老旧街道补植工程、海城绿苑提升改造、南苑绿地提升改造、西湖林苑绿地提升改造、文体广场绿地提升改造、儿童游乐场绿地提升改造、海原县牌路山转盘及其周边绿化工程。

2.4 工期和养护期:77日历天,养护期3年县城老旧街道补植工程三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惠民西街(政府北街-勉巷)南侧街道绿化、东城路街道绿化、康平路东侧绿化、县城老旧街道补植工程,二标段为海城绿苑提升改造、南苑绿地提升改造、西湖林苑绿地提升改造、文体广场绿地提升改造、儿童游乐场绿地提升改造、海原县牌路山转盘及其周边绿化工程。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3 17 9 00 分起至2022 3 2418 00 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注:(1)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3)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疫情期间相关投标方案的最新文件,现场投标人开标投标根据最新文件执行,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4 7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人:李守祥

电 话:153*****889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刘 林

电 话:177*****169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

2022 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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