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做好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崇建字〔2022〕13号))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做好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崇建字〔2022〕13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中泰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部分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加强建筑工地疫情管控力度,持续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履行责任不力、落实不严的建筑工地,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格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暗查暗访,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市质安站具体负责市本级项目的管控。
二、压实责任,严防管控
(一)全面摸排,严格管控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内所有人员开展全面式排查,全面摸排人员近14天内行程,全部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的人员逐一排查登记,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一旦有疑似病例,应立即停工。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聚集性疫情,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一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和新项目开工建设。
(二)夯实责任、强化应急值守
建筑工地参建各方要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24 小时值班制度,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项目负责人应全日制在岗在位,非必须不得外出,时刻做好疫情突发应急准备。一旦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社区等报告,按程序及时处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立即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凡存在人员擅自进入或者离开等失管、脱管情况的,一律严格追究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责任。
三、实施建筑工程“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本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封闭式”管理
1.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因工作需要进入工地的,要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亮码、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码、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发现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就地隔离,并迅速上报。施工现场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人员流动,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做好出行记录并如实报告行程,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新进场人员必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宿舍严格控制人员密度,落实每日通风消毒要求。
2.非必要不外出,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3.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工程项目人员核酸检测
1.各建筑工地责任单位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迅速组织各建筑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
2.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3.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社区和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三)加强建设工程日常防疫管理
1.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同属地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现场施工人员尽量避免聚集性施工作业,不得聚集性用餐。
四、其他要求
持续做好疫情“每日一报”制度。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站每日下午17:30前向我局报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防疫未明确事宜请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
联系人:王彩雷,联系电话;0771-*******。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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