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鄞州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审计、评估、法律咨询服务限额(30万以内)招标项目-2022-03-1810:11:49
2022年度鄞州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审计、评估、法律咨询服务限额(30万以内)招标项目-2022-03-1810:11:49
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就2022年度鄞州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审计、评估、法律咨询服务限额(30万以内)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招标范围 | 需求家数 | 单个项目最高限价 |
一 | 2022年度鄞州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审计服务限额(30万以内)招标 | 12家 | 30万元 |
二 | 2022年度鄞州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限额(30万以内)招标 | 10家 | 30万元 |
三 | 2022年度鄞州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法律咨询服务限额(30万以内)招标 | 5家 | 30万元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适用所有子包)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标项一:投标人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标项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或资格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资质证书)》;标项三: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3月25日16:00时前,把投标报名函的电子扫描版提交给招标代理。邮箱:wang1905aa@163.com,投标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标书费:本项目各子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09时00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八、开标时间:2022年4月8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子包一人民币6000元;子包二人民币6000元;子包三人民币6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2年4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请按各子包号分开缴纳保证金):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银行账号:
子包一账号:623*****200********;
子包二账号:623*****200********;
子包三账号:623*****200********。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2)-047,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招标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十一、招标人: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联 系 人:史老师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
名 称: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恒业大厦1810室
联 系 人:吴工、方工、
电 话:180*****839、0574-********、13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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