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建业森林半岛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西平建业森林半岛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西平建业森林半岛二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PGC-2014-066
1.招标条件
西平建业森林半岛二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平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西平县紫荆路和中成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总建筑面积73347.72㎡;其中12#楼为多层住宅,面积4947.8㎡;13#楼 为多层住宅,面积3036.81㎡;15#楼为多层住宅,面积4923.63㎡;16#楼为多层住宅,面积2478.02㎡;17#楼为多层住宅,面积4923.63㎡;18#楼为多层住宅,面积5911.14㎡;20#楼为高层住宅,面积21545.31㎡;21#楼为高层住宅,面积21487.66㎡;6b#商业面积1794.5㎡;幼儿园面积2299.22㎡。
2.2要求工期:500 日历天。
2.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以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外省施工企业在开标前办理进豫备案手续。投标企业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托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报名期间出具的为有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 2014 年 8 月11日至2014年 8 月 15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报名地点:西平县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96--*******
4.2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报名期间出具的为有效)、无托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的养老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3:0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交纳方式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平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平县凤鸣路南段路东 地 址:广安大厦2#楼101室(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 人: 黄工
电 话: 139*****162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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