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数据局数字化转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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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数据局数字化转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8 14:1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拱墅区审计局向我单位出具了《拱墅区数字化转型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拱审报〔2021〕17号)。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积极的整改落实,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数字化建设规划、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举措:1、加紧编制数字化建设规划。自2021年12月开始,根据省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及省市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拱墅区数据局会同相关专业咨询机构已展开《拱墅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三年数字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正处于前期需求调研、收集、汇总阶段,计划于2022年10月前完成整体规划的编制、发布任务。

2、加快出台数字化标准规范。自审计日起,拱墅区数据局先后制订出台了《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拱政办发〔2021〕12号)、《拱墅区政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办法》(拱政办发〔2021〕11号)、《拱墅区应用场景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拱数转办〔2021〕2号)等数据标准、数据安全、信息化项目管理等制度规范,《拱墅区省市回流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拱墅区数据安全开发管理规范》《拱墅区数字化改革门户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也已完成初稿,计划于2022年3月份正式发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口综合库数据规范》(DB33/T 2234-2019)、《浙江省法人库数据规范》(DB33/T 2067-2017)、《浙江省公共数据元管理规范》(DB33/T 2426—2022)、《杭州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杭智办〔2021〕3号)等省市标准规范,通过全区信息化项目评审和验收、数据资源共享申请及其他日常数据业务等途径,不断规范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数据安全、政务云等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成立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软件安装维护管理规定》《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软件配置管理规定》《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软件台账规定》《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等工作制度,组织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开展工作培训。

问题(二)数据共享应用水平不够深入

整改举措:1、加强省IRS系统应用推广。2021年12月以来,在《拱墅区政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办法》(拱政办发〔2021〕11号)明确省IRS系统是全区数据共享唯一途径的基础上,下发《关于推广省一体化资源系统(IRS)应用,提升全区数据资源共享水平的通知》至各部门、街道,并制作了《省IRS系统操作使用手册》,进一步通过省IRS系统使用推广提升我区数据资源共享水平;

2、加快各类数据的归集回流。按照市区领导“数据全量归集”要求,下发《关于加强拱墅区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归集的工作通知》,推进各部门、街道信息系统数据的全量归集,目前已完成70个应用、767个数据集,共计3600万余条数据的归集工作。同时,持续做好省市回流数据申请工作,目前已完成377个数据集,共计2629.23万余条数据的落地,同步开展了已落地数据的编目和上架IRS工作,实现省市数据一次申请,全区可共享使用的目标;

3、加强基础数据的治理应用。高度重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按照浙江省“一数一源一标准”要求,依托区经济管理平台、社区智治在线等项目建设,同步展开了人口、企业、统一地址等基础数据的质量治理,不断完善并共享统一的人口库、法人库、地址库数据,避免出现条线数据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截止2022年2月已完成16余万条问题人口数据、52万余条问题企业数据、315万余条问题统一地址数据的治理。同时,2021年12月以来,组织了全区18个街道召开人口基础数据治理问题研讨,分别到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大关街道调研人口、企业、统一地址等数据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全区基础数据的治理进度,不断提升我区数据应用水平。

问题(三)两区合并后信息化项目融合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举措:1、在全区范围梳理信息化项目,督促业务单位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整合;

2、同时在项目方案评审环节严格把关,对于未整合的系统建设,不予通过;

3、目前已完成融合的系统有拱墅区办公系统,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

问题(四)部分信息化项目使用绩效不佳

针对“城市眼云共治识别率不高”,整改举措:1、优化设计视频识别平台系统架构,通过迭代升级,形成视频算法市场,支持不同厂家视频算法“竞争”上岗,实现算法资源优胜劣汰,目前已经完成了系统的架构和方案设计,接下去在项目完成评审采购流程后,投入开发;2、升级开发人工校准模块,支持第三方人工审核校验服务,一方面提升事件识别准确率,另一方面可优化算法,逐步提升AI识别算法准确率。目前相关模块已经在开发,预计在6月前可投入使用。

针对“部分系统云资源利用率不高”,整改举措:1、进行资源降配。组织运维工程师,针对政务云平台上资源利用率偏低的系统实现资源降配;2、统一初始配置。对所有新上云的服务器初始化配置原则上统一为最低配置,即CPU2核、内存4G、磁盘50G,后期视实际利用情况予以升级。

3、加强日常监督。安排专人每周对系统云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现系统云资源的动态调整。

针对“部分项目建成后长期未更新,处于半停用状态”,整改举措:1、排查新拱墅区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服务系统项目、新拱墅人“一码通”项目半停用原因,对于需要继续使用的,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及时进行整改整合,对于今后无需在用的,督促下架,释放资源。经确定新拱墅区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服务系统已完成历史使命,将下架。新拱墅人“一码通”根据政法委、公安等使用单位意见继续保留;2、严格落实《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起草《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说明)(征求意见稿)》,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环节监管;3、完善了项目方案申报模板,对于项目绩效、项目验收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

针对“城市大脑数字工地驾驶舱项目该系统未实现建设需 求”,整改举措:1、梳理项目招标内容,向承建公司核实建设情况,督促承建公司按合同建设要求抓紧整改;2、已制定三方合同模板,按照三方合同要求,今后数据局代建项目,实际使用部门需全程参与需求收集、项目验收等建设及监管过程,确保项目建设切实达到第三方使用部门要求;3、对整改不力的应用,要求下架处理。

问题(五)部分项目招标不规范

整改举措:1、安排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最新政策文件,挑选高质量招标代理公司,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监督;

2、严格遵守招标流程规范,从严审查招标文件,清晰表述合理实质性条款要求及评分标准。做好招标文件意见征询、视情组织招标文件评审,确保招标文件的合理合法合规。2021年拱墅区政务云资源招标委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拱墅区分中心公开招标,在多次审核完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专家评审;

3、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制度,制定服务质量调查表,邀请评标专家及参与招标的纪检监督人员对每次招标过程进行评价,并定期分析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淘汰评价较低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

问题(六)项目投资控制能力不够

整改举措:1、严格按照《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说明)(征求意见稿)》加强对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监管,重点关注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在验收时,验证采购合同和建设方案内容一致性;

2、在项目申报环节中,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针对每一细项做说明和报价,软件开发类要按工作量来估算;

3、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精准度,促进各单位对项目的掌握度;

4、核减相关合同金额。受省、市政策影响,经与各部委办局沟通确认,拱墅区 2020 年政务服务 2.0 对接项目(项目编号:ZJWS2020-GSSJJ05)中,59个“与省政务服务2.0平台对接和配置”事项已无建设需求,故将合同相关建设内容进行核减,根据《拱墅区2020年政务服务2.0对接项目_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报价标准,“与省政务服务2.0平台对接和配置”事项为9000元/个,审计期间核减费用53.1万元。核减后合同总金额为15万元(其中:1个“与省政务服务2.0平台对接和配置”事项折合0.9万元,驻场服务费14.1万元)。原合同金额为68.1万元,核减后合同金额为15万元,因原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已支付首付款20.43万元,故由合同乙方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退回拱墅区财政局5.43万元。

问题(七)部分信息化项目未做等保测评

整改举措:1、自审计日起至2022年2月,我局已完成审计报告中提到的全部17个系统的等保测评工作,并会同区公安网警大队加快各部门、街道推进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工作,2021年全区累计完成信息系统等保备案共119个,圆满完成了省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安全等保测评的考核任务。目前,等保测评工作已成为《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拱政办发〔2021〕12号)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要求之一,是拱墅区新建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相关费用需按照办法要求纳入每个信息化项目的整体预算。未经等保测评的信息化项目,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2、等保测评工作也已纳入2021年、2022年数字化改革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区等保测评工作推进进度以每月政务网络数据安全工作通报形式提醒各部门、街道,确保我区等保测评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各政务信息系统安全、合规。

问题(八)专家抽取缺乏客观随机性

整改举措:1、已向财政争取专家评审相关费用政策,缓解专家难请的问题;

2、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评审专家库,吸纳更多省市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工作;

3、建立专家画像,梳理专家所属行业领域,专家特长等方面,确保项目评审专业性、客观性、公正性;

4、完善抽取专家程序,使用专家抽取程序,随机抽取专家并做好记录,确保抽取客观性。

二、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建议(一)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加强业务协同

采纳情况:已全部采纳“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加强业务协同”的审计建议,目前已通过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数据标准,完善我区数据相关标准规范,全量归集全区各政务信息系统业务数据,积极引入重要社会数据,加强省IRS系统推广应用,迭代升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等举措,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切实挖掘公共数据内在价值,提升全区数据应用水平。

建议(二)进一步深化顶层设计,加强改革纵深推进

采纳情况:高度重视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已全部采纳“进一步深化顶层设计,加强改革纵深推进”的审计建议,目前已根据2021年省、市、区分别制订《一体化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展开拱墅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三年数字化建设规划,主要从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浙里办、浙政钉、网络安全、组织保障、标准规范、政策制度等诸多方面,研究和明确未来我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重点建设方向和建设内容,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建设更加管用、可靠的数字底座提供长远智力支撑。

建议(三)进一步收纳各方建议,加强信息化项目适用性

采纳情况: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与各单位开展工作上的交流、学习。采纳有建设性的意见并充实到具体的工作要求中。同时,根据最新的工作要求,调整考核细则,进一步把好的做法、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建议(四)进一步推进系统活跃度,加强信息化项目使用绩效

采纳情况:严格落实《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与《拱墅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说明)(征求意见稿)》,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环节监管。升级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设切实达到使用部门要求。

特此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转型 专项审计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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