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政策解读:

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

  报来《关于申请“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项目”立项的函》(数研院〔2022〕0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码:2201-******-04-04-******)。

  二、项目建设地点:闽候县学园路2号福大科技园8号楼3楼。

  三、项目单位: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区域协查排查系统、健康监测系统、跨省协查任务系统、封控管控信息纠错系统、一键直查系统、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移动应用系统、重点人员事件管理系统、隔离点信息管理系统、疫情态势可视化分析系统);2.开展数据安全防护建设;3.应用集成和接口建设;4.数据库建设;5.标准规范建设;6.软硬件设备配套建设,并与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485万元,建设资金由数字福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鉴于项目单位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为数字福建技术支撑单位、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福建省数字福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系统集成与培训能力;项目单位申请自行建设,并出具了自行建设能力说明。因此,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项“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规定,同意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可不进行招标;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建设应用要求:(一)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健康码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按照《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批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441.00

1

福建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

285.00

(1)

用户首页

12.80

(2)

重点地市/区域协查排查系统

48.40

(3)

健康监测系统

24.80

(4)

跨省协查任务系统

37.20

(5)

封控管控信息纠错系统

17.20

(6)

一键直查系统

5.00

(7)

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移动应用系统

21.20

(8)

重点人员事件管理系统

36.40

(9)

隔离点信息管理系统

12.40

(10)

疫情态势可视化分析系统

43.60

(11)

系统管理

26.00

2

数据安全防护

60.00

(1)

平台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32.80

(2)

国省平台数据交换安全体系

27.20

3

应用集成和接口建设

16.00

4

数据库建设

35.00

5

标准规范建设

5.00

6

软硬件设备配套

40.00

(1)

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数据加密保护

40.00

(2)

软硬件支撑平台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4.10

1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13.23

(工程费用)×3%

2

信息工程监理费

8.82

(工程费用)×2%

3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8.82

(工程费用)×2%

4

项目管理与可研设计费

13.23

(工程费用)×3%

总 计:

485.10

(一..+..二)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可行性研 发展和改革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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