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2022-*****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资源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时效: | |||||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经认真总结,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理念,初步形成“新理念、新流程、新职能、新制度”的项目审批服务模式,联合出台《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整合优化事项64%,压缩中介时限20%,节约测绘成本40%,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精简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配合起草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助力建设项目提速增效。完善“互联网+信息数字化”建设,构建平台化数据推送“大共享”格局,加速推进标准化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零距离”。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三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哈尔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的规定,我局严格执行“三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查。2021年,我局以局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 二是及时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7月1日制发并现行有效的1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审查清理,我局于2021年10月28日发出《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对6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后,我局已将清理结果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是积极落实立法工作。2021年我局无立法项目。工作中我局积极按时回复市人大、市司法部门征求意见,对《体育法(修改草案)》、《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草案及时回复了修改意见。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落实决策法治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行政审批、行政决策事项必经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决定已成我局惯例。如我局印发《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过程中,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论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并经局法治部门审核后,报局机关负责人集体会议讨论决策。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相关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绝对做退回处理。我局积极履行公示职责,依申请召开听证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落实三项制度,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我局按照市司法局有关通知要求,报送了《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及数据。 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培训。2021年3月30日,我局邀请北京岳城律师事务所张可履行向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视频培训。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6月29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局执法案卷自查、抽查。各部门自查结束后,市局随机抽调60本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于2021年8月26日向市司法部门报送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示了2021年度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年5月1日后,按照省、市关于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示了2021年度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年5月1日后,按照省、市关于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规定,我局不再行使行政复议审理职责,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履行行政应诉的各项规定,对于法院转来的应诉通知、传票等法律文书、统一录入局网上办公系统,由局法制处和局办公室共同提出拟办意见,转业务单位承办。应诉时,由一名以上局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对于重大案件,由局法制处协调专业法律顾问配合代理。局机关负责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对于败诉案件,我局积极研究解决方案,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严格落实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制度。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统一要求,在司法部新、老系统完成应诉案件、行政复议审理案件的数据填报和案件信息填报。 七、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印发了《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对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召开法治工作专题党组会,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法治哈尔滨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我局按照方案有关内容制定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任务分解表,对方案的落实进行分工、细化措施、推进落实。 三是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⑴按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中国普法”公众号专项学习有奖竞答活动。⑵依托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和局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采取标语、图片、情景剧等方式对《宪法》、《乡村振兴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我局在部门微信公众号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要点宣传、土地法知识答题活动,对相关法律进行了宣传。⑵2021年6月25日,我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人民广场举办了第31届土地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主题,设置展板,动员60名志愿者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活动中还设置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咨询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在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对《民法典》进行宣传。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我局将党内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在党组会进行集中学习。2021年3月30日,我局举办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在线培,邀请北京岳城(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可对《民法典》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在线讲解。 五是组织观看法院庭审活动。我局下发《关于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观看庭审视频的通知》(哈资源规划发[2021]102号)组织全局公务员在中国普法网观看庭审视频,学习法律知识。 八、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面对疫情,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布置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各项法规、通知等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局防疫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疫情期间,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组成工作队,参加多个社区卡点执勤工作,获得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群众的赞扬。我局相继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五一”期间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的通知》和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防疫行动的《倡议书》,将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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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经认真总结,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理念,初步形成“新理念、新流程、新职能、新制度”的项目审批服务模式,联合出台《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整合优化事项64%,压缩中介时限20%,节约测绘成本40%,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精简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配合起草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助力建设项目提速增效。完善“互联网+信息数字化”建设,构建平台化数据推送“大共享”格局,加速推进标准化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零距离”。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三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哈尔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的规定,我局严格执行“三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查。2021年,我局以局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
二是及时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7月1日制发并现行有效的1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审查清理,我局于2021年10月28日发出《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对6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后,我局已将清理结果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是积极落实立法工作。2021年我局无立法项目。工作中我局积极按时回复市人大、市司法部门征求意见,对《体育法(修改草案)》、《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草案及时回复了修改意见。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落实决策法治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行政审批、行政决策事项必经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决定已成我局惯例。如我局印发《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过程中,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论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并经局法治部门审核后,报局机关负责人集体会议讨论决策。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相关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绝对做退回处理。我局积极履行公示职责,依申请召开听证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落实三项制度,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我局按照市司法局有关通知要求,报送了《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及数据。
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培训。2021年3月30日,我局邀请北京岳城律师事务所张可履行向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视频培训。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6月29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局执法案卷自查、抽查。各部门自查结束后,市局随机抽调60本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于2021年8月26日向市司法部门报送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示了2021年度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年5月1日后,按照省、市关于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示了2021年度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年5月1日后,按照省、市关于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规定,我局不再行使行政复议审理职责,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履行行政应诉的各项规定,对于法院转来的应诉通知、传票等法律文书、统一录入局网上办公系统,由局法制处和局办公室共同提出拟办意见,转业务单位承办。应诉时,由一名以上局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对于重大案件,由局法制处协调专业法律顾问配合代理。局机关负责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对于败诉案件,我局积极研究解决方案,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严格落实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制度。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统一要求,在司法部新、老系统完成应诉案件、行政复议审理案件的数据填报和案件信息填报。
七、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印发了《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对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召开法治工作专题党组会,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法治哈尔滨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我局按照方案有关内容制定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任务分解表,对方案的落实进行分工、细化措施、推进落实。
三是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⑴按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中国普法”公众号专项学习有奖竞答活动。⑵依托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和局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采取标语、图片、情景剧等方式对《宪法》、《乡村振兴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我局在部门微信公众号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要点宣传、土地法知识答题活动,对相关法律进行了宣传。⑵2021年6月25日,我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人民广场举办了第31届土地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主题,设置展板,动员60名志愿者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活动中还设置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咨询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在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对《民法典》进行宣传。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我局将党内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在党组会进行集中学习。2021年3月30日,我局举办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在线培,邀请北京岳城(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可对《民法典》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在线讲解。
五是组织观看法院庭审活动。我局下发《关于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观看庭审视频的通知》(哈资源规划发[2021]102号)组织全局公务员在中国普法网观看庭审视频,学习法律知识。
八、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面对疫情,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布置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各项法规、通知等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局防疫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疫情期间,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组成工作队,参加多个社区卡点执勤工作,获得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群众的赞扬。我局相继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五一”期间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的通知》和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防疫行动的《倡议书》,将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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