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代建单位: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市第五中学学校操场改造及地下停车库等教育用房建设工程室外绿化移植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HXZX2022-Q-X-006
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
*****.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区域 | 名称 | 规格(cm)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地径 | 胸径 | 高度 | 蓬径 |
1 | 南面 | 梧桐树 | | 63 | | | 1 | 棵 | |
2 | 东面 | 广玉兰A | | 39 | | | 1 | 棵 | |
3 | 广玉兰B | | 38 | | | 1 | 棵 | |
4 | 广玉兰C | | 30 | | | 1 | 棵 | |
5 | 东面 | 桂花A | 24 | | | | 1 | 棵 | 移在校内 |
6 | 桂花B | 26 | | | | 1 | 棵 |
7 | 桂花C | 26 | | | | 1 | 棵 |
8 | 桂花D | 22 | | | | 1 | 棵 |
9 | 东面 | 紫薇A | 11 | | | | 1 | 棵 | 移在校内 |
10 | 紫薇B | 10 | | | | 1 | 棵 |
11 | 红枫 | | 27 | | | 1 | 棵 |
12 | 北面 | 樱花A | 26 | | | | 2 | 棵 | 移在校内 |
13 | 樱花B | 15 | | | | 1 | 棵 | 移在校内 |
14 | 桂花A | 32 | | | | 4 | 棵 | 移在校内 |
15 | 梧桐树A | | 45 | | | 1 | 棵 | |
16 | 梧桐树B | | 42 | | | 2 | 棵 | |
17 | 枫杨 | | 70 | | | 1 | 棵 | |
18 | 香樟树 | | 63 | | | 1 | 棵 | |
19 | 野榉 | | 54 | | | 1 | 棵 | 移在校内 |
20 | 东面 | 女贞 | | 36 | | | 2 | 棵 | |
21 | 枫杨 | | 53 | | | 1 | 棵 | |
22 | 枫杨 | | 90 | | | 1 | 棵 | |
23 | 瓜子球 | | | 120 | 150 | 3 | 棵 | 移在校内 |
24 | 樱花A | 17 | | | | 1 | 棵 | 移在校内 |
25 | 紫薇 | 4 | | | | 1 | 棵 | 移在校内 |
26 | 雪松 | | 68 | | | 1 | 棵 | |
27 | 紫玉兰 | | 25 | | | 1 | 棵 | 移在校内 |
28 | 女贞 | | 15 | | | 1 | 棵 | |
29 | 樱花B | 20 | | | | 2 | 棵 | 移在校内 |
30 | 水杉A | | 28 | | | 13 | 棵 | |
31 | 水杉B | | 50 | | | 5 | 棵 | |
32 | 水杉C | | 22 | | | 8 | 棵 | |
33 | 铁树 | | 20 | | | 7 | 棵 | |
34 | 毛鹃 | | | | | 30 | 平方 | 移在校内 |
35 | 红檵木 | | | | | 30 | 平方 | 移在校内 |
项目 | 绿化植物质量要求 |
园林植物 | 乔木 |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基本不裸露,设施基本完好。 |
花灌木 | 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
地被、草坪 | 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线清晰,杂草不明显。 |
花坛、花带 |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 |
病虫害防治 |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
卫生、保洁 |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
绿地、保护 |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
(二)绿化移植管理技术要求
a.绿化移植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b.绿化养护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c.施工单位应具备专业技术工人和专业养护管理人员进行作业,本项目绿地需要安排养护工人数名,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d.施工单位在苏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树木、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施工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e.施工养护后的树木存活率达到100%、植物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园林植物养护:1)、修剪
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校内交通。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公分,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 (冬季12-2月份,2 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5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5次/月) ,暖季型为20次。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植物种植要修剪到位,确保成活率,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
植物种植后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草坪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夏季要勤浇水, 1-2月,1次/周;3-6月,3次/周;7-8月,4次/周;9-10月,3次/周;11-12月,2次/周。
对于名贵树木及新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
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3)、松土、除草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慎重,不能造成药害。
4)、病虫害防治
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用药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生态农药比例不少于50%。
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草坪修剪后过1-2天,应喷洒一次常规抗菌剂(如甲基托布津、代森锌等)防止病害发生,特别是在6-8月病害多发季节。
5)、施肥
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绿地内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
草坪主要施肥时期在春秋季,施肥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每次修剪后需立即施肥,不发生明显的肥害现象。1-2月,1次/月,结合打孔施用鸡粪等草坪专用有机肥,130g/m
2·次;3-6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5∶5 ),20g/m
2·次;7-8月基本不需施肥;9-10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6∶4 ),15g/m
2·次;11-12月,1次/月,结合中耕施用复合肥(N∶P∶K=5∶10∶5 ),15g/m
2·次。
6)、保护
每年的初冬,均需对新种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台风季节,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
7)、补植
新种树木,在养护期内,发现枯枝、死枝须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倒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并在一星期内补种完毕。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
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花灌木、地被、草坪及草花缺损的,应在3天内补种完成。
8)、专项养护
(1)草坪
草坪更新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方法。
每年早春土壤解冻之际,应对草坪进行滚压一次,滚压后及时对草坪进行疏耙,并追施PK为主的复合肥25公斤/亩。
每年深秋采用专用草坪打孔机进行打孔,打孔深度达到5-8厘米,以改良草坪的物理性能,增加土壤透气性,促进地下部分生长。
每年夏末和初秋用松土机或中耕机进行近地表的垂直刈剪或划破草皮,中耕后需及时修剪一次,并清除枯草、修正草坪。
冬季应在草坪上覆盖厚为0.5-1公分的细土或细砂,为保证草坪的弹性和保护根系。用专门机械对草坪疏草一次,以减少来年病虫害的发生。
(2)露地花卉
露地种植花卉应使用F1代品种,营养钵苗,质量好,种植密度通常为36株/㎡(三色堇为49株/㎡)。常规花卉品种为:春秋季以矮牵牛、三色堇、万寿菊等为主,夏季以鸡冠花、秋海棠等为主,冬季以羽衣甘蓝、三色堇、金盏菊等为主。换花移栽前必须深翻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填土10㎝高台种植。
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2-3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生长时,必须按不同品种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或更新移植。
卫生保洁:日常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穿戴整齐。
绿地(包括水面)、设施应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树挂)。一级绿地每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7:00~18:00(6~10月延长至21:00);二级绿地每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8:00~18:00;三级绿地每天保洁4次,保洁时间为8:00~17:00。
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
绿地保护:应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保安全天候24小时,无重大破坏和偷盗案件,如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
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经审批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绿化养护台帐:新种树木等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
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不弄虚作假。
应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其他按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最终验收。
1、苗木移植保证成活率100%,养护期二年内如果未成活提供(同一品种同等规格)免费更换。
2、移植到校外的苗木,寄养的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的总价里面。
3、将来移植到校外的苗木回迁,按实际量计费。
4、如有局部苗木需进行校内二次迁移,工程量以甲方确认为准,相关费用另行计算。
5、响应单位应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6、新植绿化树木及移植树木等养护期限为一年,但在养护期间,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中相关条款,经指正又拒不改正者,采购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综合说明:
1、服务日期:15天内完成绿化移植,新植绿化树木及移植树木等养护期限为二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苏州市第五中学校内
3、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三家的情况下,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设备响应,只投其中部分设备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总报价包括包括在工期内完成合格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餐费、耗材、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成交代理服务费按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变更表第五批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4000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000元。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8、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完成绿化移植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货款待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六、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11:00在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4)《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二);
(5)利益冲突回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6)绿化移植组织施工方案;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 (0512)
********-8122
传 真: (0512)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吴极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代建单位: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义慈巷15号
联 系 人:施洪海
联系电话:0512-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