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关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况场街办事处红立方党群服务之家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关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况场街办事处红立方党群服务之家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况场街办事处红立方党群服务之家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成都万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质疑“红立方党群服务之家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20*****【zjg**********】)的成交供应商森迪信息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存在虚假响应。我中心于2022年3月9日依法予以受理后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复核,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森迪信息有限公司所投LED显示屏品牌为:蓝普。不符合采购文件中“采用SMD2020封装灯珠,LED封装灯珠与LED显示屏为同一品牌”的要求。蓝普品牌不能完全响应本次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森迪信息有限公司为虚假响应。

质疑答复:贵公司未提供必要的质疑证明材料,故本条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森迪信息有限公司所投电视机品牌型号为:长虹/75J5500UH。不符合采购文件中“金属一体机身、运行内存≥1.5GB,16G”的要求。

质疑答复:根据森迪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参数证明函,森迪信息有限公司所投电视机品牌型号满足“金属一体机身、运行内存≥2GB,16G”的要求,故本条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森迪信息有限公司所投投影仪品牌型号为:EPSON/CB-L630U。不符合采购文件中“可更换镜头。投射比:0.4-0.5:1。投射比:0.7-0.8:1。投射比:1-1.7:1。投射比:1.3—1.7:1”的要求。

质疑答复:根据森迪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参数证明函,森迪信息有限公司所投投影仪品牌型号满足“可更换镜头。投射比:0.4-0.5:1。投射比:0.7-0.8:1。投射比:1-1.7:1。投射比:1.3—1.7:1”的要求,故本条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规定,本质疑事项事实依据、理由不充分,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贵公司对我中心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若贵公司对本回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3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电 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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