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临武县同益乡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以湘财农综函【2014】5号和湘农综【201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2项目名称:郴州市临武县同益乡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
2.3建设地点:临武县同益乡
2.4标段划分及每标段招标范围、合理定价等情况:
2.4.1项目工程总投资83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2项目工程共分5个标段:
(1)第一标段:石桥片,一批的QG01、QG02、QP01、JS01、EX01,财政资金171万元;
(2)第二标段:坦下片,一批的QG03、QG04、QGO5、QG06、QP02、JS02,二批的JS04,财政资金投资166万元;
(3)第三标段:溪江片, 一批的QG07、QG08、QG09、QG10、EX02、泵站、引水管,二批的JS03、QP02,QT07,财政资金159万元;
(4)第四标段:唐家片, 二批的QG01、QG02,QT01、QT02、QT03、QT04、QT05、QT06,JS01,财政资金151万元;
(5)第五标段:三村片,一批的QP03、JS03、JS04, 二批的QP01,JS02,财政资金183万元。
2.5计划工期:均为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均为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内具有一个已竣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有合同原件、建设单位开具的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和拨到基本账户的银行拨款书,没有合同原件、建设单位开具的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和银行拨款书的按无效报名处理),无在建工程。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同时为建造师。
3.4 现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应具有一个已竣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要求同上述第3.3条),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不得更换。
3.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指导施工。
3.6 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
3.7 在郴州市临武县同益乡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和郴州市临武县长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4年)共8个标段的投标中,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投报2个标段,凡同时中标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只能在所中标的标段中选择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与招标人签署中标合同,其余标段由排序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8 投标人在上一年度参与的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85分以下,被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不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址: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五楼
4.3联系人:代理机构:唐民力,联系电话:183*****311
建设单位:袁建勤, 联系电话:139*****119
4.4 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携带下列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单位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必须委托给建造师,且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及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建造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类似工程经验证明(类似工程要求详见3.3条)、现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现场施工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证明(类似工程要求详见3.3条),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4.5 本工程要求法定代表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者建造师及现场施工负责人携带上述第4.4条款所述资料参加报名;报名时确定的现场负责人必须与中标及施工的现场负责人为同一人, 否则取消中标和施工资格, 履约保证金作罚金处理。
4.6 每个投标单位必须由不同的注册建造师和不同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分别参与报名本次郴州市临武县同益乡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和郴州市临武县长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4年)共8个标段中的最多2个标段。
4.7 本次郴州市临武县长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4年)第一标段及郴州市临武县同益乡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第一标段、第五标段作为在2013年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即:2013年临武县长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2013年临武县南强镇岚桥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下同)市县验收中两个项目9个标段优秀工程队综合排名中(以下简称为“综合排名”)被评定为前三名的优秀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加分标段。在加分标段中每个加分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只能报1个标段,且其中:2013年临武县长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优秀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只能报郴州市临武县长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4年)加分标段;2013年临武县南强镇岚桥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优秀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只能报郴州市临武县同益乡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4年)的加分标段。
4.8 只有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本项目单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7家,则对该标段进行抽签入围,入围的单位最多为7家。但是在本招标公告第4.7条中所述的加分标段,2013年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县验收中两个项目9个标段优秀工程队综合排名被评定为前三名的优秀施工企业(现场施工负责人须为与评定结果为同一人)不需要参加抽签入围程序,直接获得入围资格,该标段剩余的入围名额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只有入围单位才能获得招标文件。
抽签入围要求:抽签入围在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时在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五楼进行,由招标方和代理公司主持,在县发改、财政、纪检的监督下公开抽取,投标人可不参加,如参加则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必须委托给建造师)及其本人身份证参加。
5.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但在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抽签入围会议结束后。
5.2 地点: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7.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8.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临武县舜峰镇官山路52号
联 系 人:袁建勤
电 话:139*****1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内
联 系 人:胡毅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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