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0] 南四湖流域丰沛运河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清段落)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四湖流域丰沛运河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清段落)EPC工程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备【2021】2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兴田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四湖流域丰沛运河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清段落)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丰沛运河河段(西起陈楼坝以西335米,东至李集桥,及苏北提河与丰沛运河交汇段)。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丰沛运河东环路至微山湖入湖口区域范围内的流域进行综合治理。范围内丰沛运河流域总长度约 9.8 公里,包括丰沛运河东环路至入微山湖河口段约 6.6 公里,宽约 150 米;苏北提河与丰沛运河交汇段约 3.2 公里,宽约 130 米,总面积约270.55公顷, 总投资约 9.9 亿元。其中“清”段落丰沛运河段,工程总建设面积为约358,540平方米,西至刘园大沟与苏北堤河交汇处以西100m,东至李集桥,北至苏北堤河与刘园大沟交汇处以北100m,南至陈楼挡水坝以西335m,总设计面积 358,5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工程、湿地净化工程、生境营造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智慧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6万元 ; 2.1.4工期要求:2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1.5 其他: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完成丰沛运河清段落区域范围全部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持含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7 年3月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8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7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相关专业,需提供其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2017年3月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8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类似业绩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其它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沛县兴田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金融中心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韩正强 联系人:陈坤 电话:0516-******** 电话:0516-******** 2022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