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县7个小康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林芝县7个小康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HP-LZ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县7个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芝县小康办,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改造;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林芝县八一镇拉丁嘎村:改扩建总面积2358.29平方米,新建拉丁嘎、拉嘎娘、唐绕3村打麦场各1座,及部分围墙改造等;林芝县八一镇公众村:新建射箭场47.86平方米,打麦场690.5平方米,及休闲架空廊、围墙、色定村打麦场、健身器具购置等;林芝县百巴镇扎地村:改造围墙、改建打麦场2座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林芝县林芝镇真巴(嘎拉)村:改扩建游客接待中心538平方米,改扩建接待室、会议室、门卫室等;林芝县林芝镇卡斯木村:改扩建总面积714.82平方米,其中改造围墙170米,改造村公房357.41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林芝县布久乡嘎玛村:改扩建总面积343平方米,修建49户厕卫一体化卫生间,每户7平方米,修建主干道两侧道路硬化,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及维修公路两旁围墙1200米等;林芝县米瑞乡色果拉村:改扩建总面积628.36平方米,改造围墙2573米,新建人畜分离点628.36平方米等。
2.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林芝县八一镇、林芝镇、米瑞乡、布久乡、百巴镇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00时和下午3:30—5:30时,前往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
4.2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1.《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2.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1、2012、2013)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4.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证书满三年的须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6.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在公示期内不予报名;7.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4.3 凡通过上述条件的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县小康办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地区八一镇新区青年公寓4栋1单元
联 系 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183*****393
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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