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货物]雨花台区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雨花台区·货物]雨花台区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雨花台区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306(S);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森林灭火器材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200.182万元;

最高限价:200.18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为加强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升应急消防救援森林火灾的战斗力。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器材装备的配置与更新,拟为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一批救援装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投标人留意邮箱情况。(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制作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五、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4月1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项目核心产品:手抬机动泵。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8号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联系方式:025-********-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25-********-8016

九、其他

本次采购公告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签: 森林灭火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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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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