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一期)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一期)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0-******-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土建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城区各交通街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土建施工工程62个点位的停车泊位改造。工程内容包括拆除青石板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恢复、摄像头基础及地笼安装、视频监控布线、传输网线及供电电源线敷设、标记标线、市政井升降、人行道隔离石及U型护栏安装。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恢复、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的,提供《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提供上述人员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3.7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独立(非联合体)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道路维修或公路工程或公路维修业绩;(未完成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未完成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

3.8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707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3月18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民佳家园S1号楼

联系人:朱德福

联系电话:139*****6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6楼

联系人:谢小倩

联系方式:156*****6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建施工 道路泊位 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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