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一期)设备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一期)设备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0-******-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城区各交通街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主要内容为62个点位的路边控制终端、路边停车视频单元(远枪)、路边停车视频单元(近枪)、路边停车泊位管理一体化(球机)、补光灯、前端设备箱、手持PDA一体机终端、道闸、无人值守管理软件、监控设备、停车场联网管理服务器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包含供货、安装、运输、调试等相关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监控立杆横臂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及道闸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的,提供《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以上人员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3.7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707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3月18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民佳家园S1号楼

联系人:汪盼

联系电话:177*****6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6楼

联系人:谢小倩

联系方式:156*****6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泊位 智能化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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