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西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2 年西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JJXL-02-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西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标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西来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天帝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江苏省靖江市西来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西来镇三标段(赵家村、敦义村和东升村标段),建设泵站11座,衬砌渠道11.92公里,涵洞7座,桥梁1座,其他渠系建筑物92座,机耕路11.34公里。项目招标控制价:1109.871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为2022 年西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标段,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合同估算价:1021.081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250 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04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2年12月26日竣工,确保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工程款支付方式:
①全面开工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③总工程进度达 50%后,向业主提出按进度拨款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履行批拨手续拨付工程款,拨付资金为已完成工程合同价的 80%(含预付款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竣工决算。工程款拨至决算审计价(结算审计价高于合同价时按合同价)的 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⑤经2年工程质保期运行正常,即可付清质量保证金,如在运行期内出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修复,修复费由中标人自负,待工程修复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才可付清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得 1 分。类似工程业绩指农业农村部门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的“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水利部门立项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不认可其他类型业绩(除确能证明与以上业绩类似的)。且该业绩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 666万元。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2021年度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 (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_*******.html);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6日8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2年4月6日8时30分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西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西来镇植物园路 1 号
电话:152*****966
招标代理:江苏天帝元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C幢5楼
联 系 人:黄永星
电 话:189*****859
电子邮箱:*********@qq.com
10.备注
10.1、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6/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纳相关费用;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元 )。
10.5、靖江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季市镇、西来镇、生祠镇的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个镇共13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以上三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多个标段均为拟中标人的,根据《省招标办关于明确招投标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2018]10号)》规定,按开标先后顺序确定拟中标单位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11.评标办法
11.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1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其他要求3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3)项规定 |
15.其他要求4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4)项规定 |
1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不予赋分。 |
17.联合体 | / |
18.分包人资格 | / |
1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11.3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分细分项 |
1 | 投标报价 | 99 分 | 当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99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 | 类似业绩 | 1 分 | 投标人 2019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得 1 分。类似工程业绩指农业农村部门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的“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水利部门立项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不认可其他类型业绩(除确能证明与以上业绩类似的)。且该业绩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 666万元。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必须经过有形市场办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盖章)等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建设内容的,则必须另行提供由业绩发包单位出具的关于工程内容的证明材料(加盖业绩发包单位公章)。 2、若以上四部门为招标人直接确认,若非部门为招标单位但由其牵头建设并招标的,可提供该项目当年度对应部门立项批文(或项目批件)证明。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投标最高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2=1-Q1; K2=100%。
最高投标限价:1021.0813万元。为招标控制价的 92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不予赋分。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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