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15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15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华实建材有限公司矿石料加工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金申路西侧 | 宁波华实建材有限公司 | 宁波华实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实施矿石料加工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 废气 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管网,进入西周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合理布局,同时采取综合性降噪措施。 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3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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