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花卉基地机耕路建设项目

大洋花卉基地机耕路建设项目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洋花卉基地机耕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民政局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嘉日麟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洋花卉基地机耕路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

名单”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无效; 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30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嘉日麟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新华路1号新华大厦402(商业城乐华酒店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09:00:00

7.2 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新华路1号新华大厦402(商业城乐华酒店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并带口罩),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同时在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公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6*****299,传真:/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嘉日麟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新华路1号新华大厦402(商业城乐华酒店旁),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5*****836,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9*****599姚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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