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惠农区二矿南农场耕地占补平衡招标公告

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惠农区二矿南农场耕地占补平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惠农区二矿南农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品目

工程/工程准备/工地平整和清理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3月21日10: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3月31日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8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芳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38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

项目编号:NXYCZX(ZC)-******

项目名称:宁夏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惠农区二矿南农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采购方式:1 是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以评审当天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3-21 08:00:00 至2022-03-28 18: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3-31 10: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03-31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 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095*****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话:095*****38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丽芳
电话: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3-21

标签: 占补平衡 耕地 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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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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