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砚山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砚山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至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玉名园F69-X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3月31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山水(采)合字—2022—W01。

2.项目名称:砚山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不设标段;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磋商;总公司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共同参与磋商时,只允许以其中一家的资质和名义进行磋商响应。

服务内容: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项目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审核服务(并将审核结果送至县财政局及县审计局备案)。

7.合同履行期限:7月底完成所有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审核并提交结果为止。

8.服务要求:依据现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现行计价文件及规范、以及审计机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等,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依据清晰。

9.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阶段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供应商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本项目为服务标,供应商可不为生产厂家。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与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相匹配的能力。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均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自行承诺);

3.5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3.6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磋商申请。(供应商有应在“中国谈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谈判文书,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7供应商公司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入滇备案手续,且在云南省设有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3月 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 3 月 2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玉名园F69-X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 31 日 14 时00 分至 14 时 3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 31日 14 时 30 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文山市金玉名园F69-X号)。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方式、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方式:随机开启。

2.开启时间:2022年3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3.开启地点: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文山市金玉名园F69-X号)。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次项目的采购相关信息在“”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砚山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干河乡布标村

联系 人:徐天伦

联 系 电 话: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玉名园F69-X号)

联系人:鲁俊

联系电话:151*****14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 人:鲁俊

联 系 电 话:0876-*******

报名函  

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下载磋商公告电子稿,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与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并将按照有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内参与磋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营业执照号


供应商全称


资质等级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和QQ邮箱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产后服务 粮食储备库 审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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