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平台整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平台整合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平台整合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平台整合项目 | 1套 | |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平台整合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利用中标企业现有资源,搭建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整合平台,从而整合现有的业务系统,实现业务操作入口统一化;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服务,完善数据收集、分析与展示;对接智能设备,实现各类智能回收箱的实时监控服务;开展对第三方考核评估的服务,提供科学、可量化的考核机制;完善绿色积分等服务,改善居民体验水平;提供移动办公场景服务,提高办公效率;对末端处置场数据进行对接,掌握并提供我市各类生活垃圾处置相关数据服务等;派驻人员,按照 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数据分析服务,按时提供数据分析报表;整合平台能够与“一网通管”平台对接,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
(二)服务要求:技术水平方面,熟悉软件研发和大数据库技术,熟悉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及流程,具有类似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研发经验,业主方评价良好;时间方面,要求承诺在项目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开始派驻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搭建整合平台并上线试运行,服务期间进行进度和满意度考核;质量方面,一是满足沈阳市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业务功能需求;二是操作简单,将复杂的功能或需求实现融于简单的操作中;三是界面友好新颖,状态或功能等提示图标意义明显;四是智慧化,运用大数据或数据建模进行数据分析加工服务,为市级层面分析、研判、指挥、调度、预警等提供依据;五是可提供升级服务。
(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市级有关数据服务标准,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行业数据服务标准,符合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数据服务流程及标准。
(四)服务期限: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五)付款方式:
1. 依据项目进度按季度付费,每个季度末按照服务进度和服务满意度,支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5%,直至服务期满,支付完毕。
2.如服务进度和服务满意度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达到甲方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在每个季度付款中扣除进度款的1‰做为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总价的20%。
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国家公共财政或社会资金投入的效益,而且直接影响到城镇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住建部相关要求以及沈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方案,持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水平,我市先后建成了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监管系统、沈阳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以及相关企业自身的管理平台,基本具备沈阳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的基础。但是,由于各系统是基于具体业务管理需要独立建设,目前还存在入口不统一、用户不统一、数据未贯通、任务和消息管理不统一、移动端场景支持不足等问题,导致各业务系统收集的数据不能发挥数据价值,对业务赋能不充分。因此,为了让现有业务数据融会贯通,实现对业务赋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率,减低管理成本,需要在现有信息化系统基础上,搭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体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业务操作入口统一,用户统一认证,任务和消息的统一管理,并利用数据中台实现各业务系统数据对接与融会贯通、数据综合分析、可视化展示和各类报表导出。同时,迭代完善已建系统在实际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的数字化转型赋能,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总体服务需求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平台整合项目是对现有信息化服务系统进行整合,提供集考核、数据分析、居民应用等为一体的数据服务,拟打造一个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全业务覆盖的智能管理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分析和服务”为理念的数字化管理服务网络,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由“信息化”向“智能化”全面升级,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有效支撑领导智能决策,改善公众服务水平。
(三)项目服务需求
-
应用体系服务需求
-
垃圾分类数字化管理服务需求
实现我市现有生活垃圾相关信息化系统的整合与对接,包括统一用户、统一入口、各系统对接与集成,实现用户、任务和消息的统一管理。
-
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服务需求
协助监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收集和汇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信息、垃圾分类投收运处各环节数据,按需提供多种维度的数据分析报表,实时掌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状况。
-
工作信息管理服务需求
为我市提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收集、考核和报送服务,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实现填报任务的快速下发,收集各区级上报的信息,协助考核人员进行评分排名。协助我市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数据的上报。
-
智能设备实时监控服务需求
整合我市垃圾分类智能设备的现有管理平台,实现全面实时监控,为全市提供统一的垃圾分类智能设备监管平台,协助各区将正在投入使用和未来新建的垃圾分类智能设备产生的相关数据对接到我市监管平台,负责监控其运行状态,掌握居民日常使用状况、垃圾投放量和设备分布状况,实现全市通管。按需提供我市智能设备的数据分析报表。
-
移动办公支持服务需求
提供移动办公系统支持服务,基于钉钉实现在移动端的工作沟通、任务安排、任务处理、任务跟踪、各项工作进展以及各项工作数据分析统计结果,提升移动办公效率和数字化管理水平。
-
绿色积分服务需求
利用我市垃圾分类公众号、小程序等协助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积分服务。包括积分规则制定、居民投放获取积分、以个人/家庭(户)兑换积分以及绿色积分的分析。
-
公众服务需求
利用我市垃圾分类公众号、小程序等协助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识普及和绿色积分的兑换等,制定公众参与方案,实现线上宣传和公众互动,让老百姓更方便、快捷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我市的公众服务水平。
-
考核第三方成效评估服务需求
协助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对第三方考核人员的工作成效的评估,需要提供一套对第三方考核工作成效评估的方案,满足对三方考核人员的日常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可执行、可量化的考核体系,按需生成对第三方考核数据的分析评估报告。
-
厨余垃圾精细化管理服务需求
对接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监管系统的收运数据,提供各类厨余垃圾精细化管理服务,实现掌握各区、街道、小区的厨余垃圾的产生量,并按需并提供相关数据分析报表。
-
数据分析报表中心需求
能够自定义配置报表,按需提供相关数据动态分析报表,并对报表进行下载,满足我市多场景办公的服务需求。
-
系统对接服务要求
提供垃圾分类数据的开放接口平台,对数据访问权限进行管理,提供标准接口服务,为其他部门和应用提供共享数据服务,实现与我市生活垃圾各处置厂或其他应用系统的数据对接。同时,满足对“一网通管”系统的数据支撑。
-
需求一览表
-
服务清单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重要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序号 | 业务系统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垃圾分类工作数字化管理服务 | 1套 | 实现现有生活垃圾信息化系统的整合,包括统一用户、统一入口、各系统对接与集成,实现用户、任务和消息的统一管理。 |
2 | ★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服务 | 1套 | 收集和汇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信息、垃圾分类投收运处各环节数据,按需提供多种维度的数据分析报表,实时掌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状况。 |
3 | ★工作信息管理服务 | 1套 | 为我市提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收集、考核和报送服务,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实现填报任务的快速下发,收集各区级上报的信息,协助考核人员进行评分排名。协助我市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数据的上报。 |
4 | 智能设备实时监控服务 | 1套 | 制定我市垃圾分类智能设备的实时监控方案,提供全市统一的垃圾分类智能设备监管平台,协助各区将正在投入使用和未来新建的垃圾分类智能设备产生的相关数据对接到我市监管平台,负责监控其运行状态,掌握居民日常使用状况、垃圾投放量和设备分布状况,实现全市通管。 |
5 | ★移动办公支持服务 | 1套 | 提供移动办公系统支持服务,基于钉钉实现移动端工作沟通、任务安排、任务处理、任务跟踪、各项工作进展以及各项工作数据分析统计结果,提升移动办公效率和数字化管理水平。 |
6 | 绿色积分 | 1套 | 利用我市垃圾分类公众号、小程序等协助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积分服务。包括积分规则制定、居民投放获取积分、以个人/家庭(户)兑换积分以及绿色积分的分析。 |
7 | ★公众管理服务 | 1套 | 制定公众参与方案,实现线上宣传和公众互动,通过小程序等形式进行举报和受理,让老百姓更方便、快捷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我市的公众服务水平。 |
8 | 三方考核成效评估服务 | 1套 | 协助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对第三方考核人员的工作成效的评估,需要提供一套对第三方考核工作成效评估的方案,满足对三方考核人员的日常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可执行、可量化的考核体系,按需生成对第三方考核数据的分析评估报告。 |
9 | ★厨余垃圾精细化管理服务 | 1套 | 对接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监管系统的收运数据,提供家庭厨余和非居民厨余垃圾精细化管理服务,实现掌握各区、街道、小区的厨余垃圾的产生量,并按需并提供相关数据分析报表。 |
10 | ★数据分析报表中心 | 1套 | 能够自定义配置报表,按需提供相关数据动态分析报表,并对报表进行下载,满足我市多场景办公的服务需求。 |
(四)项目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数据服务项目,项目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需由中标单位开始提供以下三项服务:
1、人员驻点服务:由中标单位在履约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2名人员现场驻点,对搭建的整合平台辅助业主方进行相关系统操作、开展操作指导与培训、负责系统技术支持等,并根据业主方要求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服务工作。
2、服务期间所使用的应用系统,服务器资源租赁和三方云服务产品采买等服务由中标单位提供,中标单位提供系统部署所需服务器资源,并保证系统安全。设计、建立网络系统,保证服务的访问安全、防攻击、权限控制等,同时对数据进行备份。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权继续使用该整合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部署在相应的云服务器上,中标单位无偿配合。
3、系统运维:从各个方向,包括网络优化、操作系统优化、应用优化、客户端优化等,进行故障排除、版本维护、故障修复、补丁和主要版本升级、规则库的技术支持进行产品升级服务。在保证和市局需求统一的情况下,可进行功能升级,若有高于市局平台的额外需求,则需根据需求工作量收取相应的费用。通过系统运维提高服务的性能和响应速度,改善用户体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或者残疾人福利企业(以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或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 gov.cn) 、中国政府网(w.cgp.gov.cn) 】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 (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1时04分至2022年03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012-27室
邮箱地址: lnzsgc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