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
(二)项目内容
1.对海南省55条省级河流(湖泊)、湾长制涉及的34条入海河流以及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重点市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保护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其他违法违规图斑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进行遥感本底调查和建库工作;
2.利用“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手段,前三季度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并采用暗访方式实地核查疑似图斑;
3.开展河湖长制工作2022年度考核。
(三)经费预算
98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3.具有履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测绘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及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查询起始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并制定工作方案。申请书和工作方案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五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河湖管理处320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河湖管理与动态遥感监管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光盘或U盘pdf格式电子版一并送达。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河湖管理处张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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