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概况
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哥伦布路口西300米)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 月06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TL2022-011
项目名称: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01 | 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一、服务需求: ★1、为采购方 1500 名学生提供午、晚餐,为教职工和回民提供早、午、 晚餐,满足 1670 人错时就餐。部分年级午餐、晚餐需要送餐到学校指定 的地点, ★2、中标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并承担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应缴纳的各类保险,经营过程中发生的 一切事故责任由中标方全权负责,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 ★3、中标方接受采购方以及各级各类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因 经营未达标或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方 负责。中标方需向采购方缴纳风险保证金 ***** 元,待合同解除后如无 风险事故发生,采购方返还中标方风险保证金。 ★4、委托经营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5、食堂日常运营、食材采购、财务结算由中标方负责,但必须接受采 购方的监督。学校向食堂派驻一名食堂管理监督员,监督检查管理食堂 运营全过程,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6、学生午、晚餐三个标准,分别不超过①全素 6 元/份(含主食)② 一荤两素9元/份(含主食)③两荤一素 12 元/份(含主食),有特色 餐服务除外,教职工和回民餐标根据实际情况定。 ★7、食堂经营管理方式、餐饮价格标准、服务时间的变动需经采购方同 意。 ★8、采购方有权因中标方服务不达标,或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的政 策要求停止此委托经营模式,可随时解除合同。中标方若提前解除合同, 需提前二十天向采购方提出申请。双方因解除合同均不负担任何经济和 法律责任。 ★9、除食堂取暖费由采购方缴纳外,水、电、煤气费及食堂员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经营过程中食堂建筑物、设备、设施的维修及各种税费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可以免费使用食堂内部的设施及设备,进驻后需要和采购方签署借用餐饮及相关设备清单,如有损坏需要按价赔偿。 ★10、如增加经营项目需经采购方同意方可进行。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 月22日至2022 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哥伦布路口西300米),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04 月 06 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哥伦布路口西300米),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 04 月 06 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哥伦布路口西300米),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路29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哥伦布路口西300米),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楼201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hwxmgl@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
标签: 食堂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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