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现场监测招标公告
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现场监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LQ2014-11 (招标编号)的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发改交能【2013】43号《关于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建业主为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务投融资 (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现场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现场监测;
2.2建设地点:厦门岛内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 ;
2.3工程建设规模: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起于鳌山路交叉口(跨线桥起点桩号K0+160),设跨线桥上跨鳌山路,路线往西设 U 型槽上跨 220 千伏海底电缆后接明挖隧道、暗挖分离隧道下穿盐专铁路、嘉禾路、北溪引水渠、特区供水管(DN2000)、鹰厦、福厦铁路及高崎联络Ⅱ线,后出隧道,接U型槽浮出地面,终点往长岸路方向接杏林大桥左右线辅道(右线桩号YK2+892.270,左线桩号ZK2+870)。 道路全长 2.721 公里,其中鳌山路跨线桥全长 300m,左线隧道长 991m,右线隧道长1005m。
2.4概算投资总额:项目概算总投资8753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664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厦门市环岛路(鳌山路至高殿二号路段)工程现场监测,监测范围包含明挖基坑及相关建(构)筑物监测、暗挖隧道及相关建(构)筑物监测、竖井监测、下穿铁路监测、下穿公路监测、隧道运营期间城市轨道交通与本隧道相交处工后沉降预埋件埋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明挖基坑及相关建(构)筑物监测
基坑巡视、围护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围护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立柱竖向位移、支撑内力锚杆、锚索内力、地下水位、地表沉降、周边建(构)筑物倾斜和基础沉降、建筑物裂缝观测、地表裂缝观测、周边管线变形、围护墙内力、立柱内力、坑底隆起、土压力、孔隙水压力、土体分层竖向位移。
2.5.2暗挖隧道及相关建(构)筑物监测
地质及支护状态观察、地表沉降、拱顶下沉、净空收敛、爆破振动监测、地中管线位移、周边建(构)筑物倾斜和基础沉降、建筑物裂缝观测、北溪引水渠位移、沉降、围岩压力、钢架内力、二次衬砌内力、围岩内部位移、锚杆轴力、地下水位、土体水平位移及竖向位移。
2.5.3 下穿铁路监测
线路轨道沉降、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
2.5.4 下穿公路监测
水泥砼路面沉降、沥青路面沉降。
2.5.5 轨道后期监测
拱顶沉降、净空收敛。
2.5.6 现场安全巡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项目总体工期18个月,项目实施时间为2014年4月-2015年9月,其中下穿铁路段隧道须配合厦门火车站改造同步实施,关门工期为2015年1月1日。
2.7监测周期:730日历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设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09年7月以后)承担过一项暗挖隧道施工监测项目(单项合同额300万及以上)。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监测业绩。
3.5.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监测业绩。
3.6.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 月 13 日至 2014 年 8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云顶北路842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图纸、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 。
6.4. 同时参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 8 月 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9 月 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监测工程项目等级和监测费用
8.1. 本招标项目的等级为甲级,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的规定计取监测费。本工程的收费金额以招标人公布的经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控制价为准。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金额为准。监测费控制价于开标前五日前向投标人公布。
8.2. 监测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海沧海虹路1号,邮编: 361026 ;
电话: ****-******* ;传真: ****-******* ;
联 系 人: 王工、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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