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洞塘片区)工程(第二次)
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洞塘片区)工程(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部分)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1〕463号和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以黔江水许可〔20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市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洞塘片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洞塘片区),是以河道综合治理为主、水土流失防治、水文化水环境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治理工程,工程主要涉及洞塘河,河段范围上起洞塘水库管理处,下至洞塘河河口。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402.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岸坡整治工程和清淤疏浚工程,水文化水环境建设工程等,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别、合同金额、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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