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1-BZ140*****0413B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委托,对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设备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数量

备注

1

手术室吊塔

单臂机械麻醉
外科吊塔

8

2%

2套

本次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2

ICU吊塔

干湿分离ICU桥塔

54

12套

干湿合一ICU桥塔

75

15套

3

手术无影灯

全反射无影灯(双头)

18

4台

分包二

品目号

品目名称

设备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万元)

数量

备注

1

落地式功能柱

竖 塔

81.6

2%

24套

本次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产品若属医疗器械,应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8月12日起至014年8月19日,每天9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5楼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实行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实行投标保证金定期、定额囤缴,二是分项目单次递交。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进行投标保证金囤缴的投标人,需以人民币:(¥)的保证金数额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固定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号:****************119
注:投标人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不必再提交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0611-BZ140*****0413B”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9:00。
分项目单次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号:****************909
(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0611-BZ140*****0413B”的招标项目编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
(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备查。
(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关于囤缴的投标保证金
囤缴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退还。待有效期满后,投标人可以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申请将有效期延长,也可以办理退还手续。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
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的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廖先生 肖先生
邮编:400023
电话:******** ********
传真:(023)********
地址: 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二)采购人: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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