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流域灵川县大圩镇毛洲岛片区生态清洁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漓江流域灵川县大圩镇毛洲岛片区生态清洁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水保[2021]1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灵川县水利局,招标人为灵川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
工程规模:项目区总土地面积22.31 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为16.69m2,新建护岸两段共长为1252m(其中叠石护岸493m,M7.5浆砌石挡墙护岸759m),亲水步道共长1386m,灌溉渠道整治2096m,泵站及水塔平台改造,配套太阳能路灯及垃圾桶。种植经果林及竹林面积6.85hm2,封禁治理面积1300.1hm2,配套标志碑及宣传牌。共治理水流失面积13.07km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为78.3%。。
设计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作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90天。
招标范围:
漓江流域灵川县大圩镇毛洲岛片区生态清洁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招标项目作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其资质等级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无业绩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2年03月21日起至2022年04月1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2日09时30分。
6.2本项目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桂林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水利局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桂建路2号
联系人:周素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4号
联系人:唐春华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
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签字)
202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