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特殊安全护理和医疗生活护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特殊安全护理和医疗生活护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特殊安全护理和医疗生活护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6-********-1031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特殊安全护理和医疗生活护理项目
预算编号:0622-*****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特殊安全护理和医疗生活护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特殊安全护理和医疗生活护理项目,中标单位1家,预算资金980万人民币/1年,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合同履约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1)物业管理,(2)病患陪护(病人陪护)或家政服务。
3.4投标人须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承诺中标后办理“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3.5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开标(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2.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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