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西岑水质净化厂新建工程P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的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西岑水质净化厂新建工程P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的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西岑水质净化厂新建工程P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称为申请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058

项目名称:西岑水质净化厂新建工程P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西岑水质净化厂新建工程P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

西岑水质净化厂新建工程PPP项目已获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关于上海西岑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青发改投[2021]618号),工程总投资*****.52万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莲盛竖河,南至上海竹中木业有限公司,西至练西公路,北至北横港。总用地面积约*****.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规划污水处理总规模5万吨/日,初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 该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合作期3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0年。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承担建设、运营成本。在运营期,项目公司通过绩效考核后,项目实施机构按不超过7.99元/吨的服务单价,统一支付给项目公司

合同履约期限:合作期3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不接受整体进口的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企业不得连续亏损;
2)具有成功投资、建设或运营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良好项目业绩和经验;
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社会资本方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3月21日17:00起至2022年3月28日16:00时将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16*****000****** 并将汇款凭证及报名资料扫描发邮件至:**********@qq.com

方式: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凭证及报名资料后将资格预审文件快递给各潜在社会资本方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1 )资格预审申请函;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及资格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最近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申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最近3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 4 )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需填报相关财务指标的汇总表格,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将完整的会计师审计报告作为申请文件的一部分。
( 5 )具有成功投资、建设或运营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良好项目业绩证明;
( 6 )其他材料: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04月13日13:30: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19会议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2-04-13。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潜在社会资本方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3月21日17:00起至2022年3月28日16:00时将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16*****000******
并将汇款凭证及报名资料扫描发邮件至:**********@qq.com
报名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记录证明,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凭证及报名资料后将资格预审文件快递给各潜在社会资本方。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授权主体: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联系人:吴撰琪

电话:021-********

项目实施机构: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中路5号

联系人:张欣

电话: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 蓓 马惠华

电话:021-********/******** 传真:021-********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08室(黄陂北路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俊

电 话:136*****6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质净化厂 污水处理 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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