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翰苑、锦湖苑小区销售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翰苑、锦湖苑小区销售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春市本级]江翰苑、锦湖苑小区销售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3-21]

江翰苑、锦湖苑小区销售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宜春市发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江翰苑小区、锦湖苑小区项目销售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宜春市教体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江翰苑小区、锦湖苑小区销售代理服务。江翰苑小区位于宜春市教体新区靖安路以南,明月山机场东侧,湖田镇樟树村。占地面积约238亩,总建筑面积约43.5万㎡,共建设2591套住房,停车位3358个,主要建设高层住宅28栋,社区中心1栋,独立商业楼5栋,垃圾站1座。项目主要用于安置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湖田镇片区居民共1717户。本项目投资约11.5亿。项目已于2019年12月16日正式开工,工期:730日历天。

锦湖苑小区位于宜春市锦绣大道西段片区地块,西侧为锦绣大道、湖田河,北侧宜湖路,南侧为规划道路。占地面积约174亩,总建筑面积约31.9万㎡,共建设住宅1642套,停车位2597个,主要建设高层住宅29栋,1栋幼儿园,1栋大商场,3栋沿街商业楼,2栋综合服务楼。项目主要用于安置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湖田镇片区居民共1562户。本项目投资约8.5亿。项目已于2020年6月24日正式开工,工期:730日历天。

本次招标项目商品房预售面积为:江翰苑住宅约8.7万平方米(暂定8栋750套),沿街商业约8680平方米,车位约1640个。锦湖苑沿街商业约2073平方米,大商业约*****平方米及少量住宅,车位约1000个。

2.2 代理工作时间:

合作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服务内容:

项目可售房源(包括商铺、车位、住宅)销售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整体营销方案、阶段性营销方案、价格定位策略销售渠道方案、销售资料准备、广告制作、宣传推广、售楼处装修(需委托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施工),公关活动及事件营销、市场调研,产权证及他项权证办理,小区安置房代办理产权手续,建立销售管理制度,并负责现场销售、建立销售相关的客户资料管理系统、销售人员培训、现场销售接待、现场销售说辞制订、签订订购书及房屋买卖合同、协助采购人进行客户款项收取、制作销售日报、周报、月报及来电来访纪录;协助采购人办理合同备案工作、协助采购人办理按揭回款工作、协助采购人办理客户交房事宜等;

2.4 驻场人员要求:不少于1名策划、1名策划助理、1名市场、1名销售经理、12名置业顾问,15名市场专员。(除此条款要求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配备以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已在宜春市住建局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承揽过1个房地产项目的营销代理合同业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2)提供前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提供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5)提供宜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承揽过1个房地产项目的营销代理合同业绩原件。

各响应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时间和方式:

1、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止。

2、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415日9时00分;

2、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第开标室

3、备注: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6.招标公告、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上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宜春市发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大道1166号商务中心B座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968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468号艺墅天街5栋5单元401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5*****820

电子函件:jxgygczx@163.com

8.关于疫情防控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措施

为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开评标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交易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3 月13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国内疫情不断蔓延,疫情防控排查更加严峻,现制定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公开招标电子化项目。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政府采购等公开招标的电子化项目原则上都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不能采取“不见面”开标进行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对潜在投标人属地进行预估,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参与人数在20人以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非电子化项目。投标人数和投标人属地可预估,且参加投标会人数在15人以内的,业主单位提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XX项目招标活动情况说明》,原则上按照原定开标时间进行,同时代理机构须在公告中醒目位置提醒:如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授权给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行现场投标;无法预估的,延期开标时间,交易中心做好场地延期安排。

3.控制新进场项目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合理调整项目场次安排,至少空出1个开标室用于应急。

4.抓好开评标现场场内防控措施。

(1)严格场内消毒。开评标活动启动前,安排人员定时打扫消毒,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每次开评标活动结束后对使用的开评标区地面喷洒84消毒液并进行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使用过的桌面、座椅、电脑、打印机、话筒、电话等设备用酒精进行消毒。

(2)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

(3)抓好人员溯源。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监督人员、公证员、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进入开评标区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出示赣通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其他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4)控制人员进出。交易中心分别在开评标区门口设置检测岗,进行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隔位就坐,并如实报告情况;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出开评标现场。

(5)来自(或途径)国内国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赣;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开评标的,应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未出示赣通码;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 的,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的。

(6)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经监督部门同意,投标单位代表可在签到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监督人、业主单位代表和公证人共同在场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5.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准备。

(1)发现开评标现场有传染病携带者或接触者,立即报告领导,启动防疫紧急措施,暂停交易活动,并上报市卫计委,协助市卫计委做好隔离、排查、追踪接触人员等工作。

(2)项目交易结束后发现有传染病携带者或接触者参与过开、评标活动,立即报告领导和市卫计委,积极配合市卫计委做好接触人员追踪、排查、场所消毒等工作。

6.为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开评标疫情防控工作,宜春市交易中心将根据江西省、宜春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做出调整,望大家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标签: 销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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