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x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任丘市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4-065
采购人名称:任丘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范围:一标段:转运呼吸机、呼吸机、心肺复苏器;二标段:冲击波碎石机;三标段:膀胱镜、纤维支气管镜、纤维鼻咽喉镜;四标段:分娩镇痛仪;五标段:宫腔手术监视系统;六标段:电刀;七标段:关节镜摄像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还应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以及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授权的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 1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 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4年9月 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云云
联系方式:****-*******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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