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须知: 1、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特定条件: ? (1)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 (2)出具有效的生产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OS9001); ? (3)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 (4)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 (5)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所投产品提供意外保险; ? (6)提供2011年以来同类型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必须带课桌椅、摇摇马样品各1套; ? (7)产品保修期限承诺;至少三年全免费。(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工程的保修承诺原件) 2、报价及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总报价中包含商品购置、运杂费、税金、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通知书的要求编制一式二份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至少包含:资格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报价单(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且只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交货及安装时间:2014年 月 日前(请供应商填写)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 4、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即本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时本次询价作废)价格相同者,先交货者成交。 5、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本次询价定于2014年8月20日16:00在镇巴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开标,开标前,投标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报价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和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到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县财政局五楼)报名登记。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 6、签约、交货、安装验收、结算:成交后,供应商于2014年8月25日前同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务必于2014年8月30日前将中标商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部分学校)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由本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7、签约须持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8、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