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公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二批

附件2公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二批


附件2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22年3月18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D2LN**2*****0020

本溪市平山区建工地区附近的0414烧烤店、小白帽烧烤店、三千里烧烤店、韩朝烧烤店、领鲜家庭炭火烧烤、飞边子烧烤、一顿烧烤、老哥俩烧烤、八七烧烤、不差钱烤肉、N01烧烤店、马路边小串王、巩家烧烤、铭泰昌坛肉米饭等多家饭店露天烧烤排放大量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平山区

举报案件中涉及13家烧烤店及一家饭店,其中属于平山区执法范围内共计5家:0414烧烤店、小白帽烧烤店、八七烧烤、不差钱烤肉、N01烧烤店。

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属实部分:经现场调查N01烧烤店存在露天烧烤情况,使用环保炉具并通过烟道高空排放,不存在排放大量烟气现象;八七烤肉、不差钱烤肉有油烟净化设施但不是高空排放。平山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针对NO1露天烧烤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令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对八七烤肉、不差钱烤肉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令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后高空排放。

不属实部分:经现场调查0414烧烤店、小白帽烧烤店营业中属于室内烧烤通过烟道高空排放,不存在露天烧烤排放大量烟气现象。

2

D2LN**2*****0074

驻平山区桥头镇兴隆村的部队,将生活污水和修理坦克废机油直排田地内和细河内,导致田地无法耕种,且污染桥头镇村民的饮用水。

平山区

经调查,部分属实。驻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的某部队排放污水为生活污水极少量刷车水,直排废水情况属实。生活污水进入田地导致无法耕种情况属实。该部队日常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洗油等,已按要求统一收集到灌装桶内,和废抹布一同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废机油直排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关于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该部队于**19年通过招标方式由中铁**局在院内建设了两座污水处理站,现在工程已经完工,预计5月末能够正式运行。目前,部队结合野外驻训,不在营房居住,大大减少生活污水外排。并积极协调施工企业加快调试进度,使污水处理站尽快投入运行。为解村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桥北办事处新打了一眼150米深水井为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用水,4月24日下午该水井正式投入使用。关于部分村民地块受淹,桥北办事处联系驻军部队,帮助垫土恢复地块,田地已经可以耕种。

3

D2LN**2*****0104

平山区东明街道办事处东明群策平安家园小区5号楼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平山区

群策社区5号楼后小车棚(包括车棚和已经拆除的两个房屋)原属于交通大队,在本溪市环境整治拆除违建工作中,移交给群策社区。****年,社区计划扩建党群活动中心,计划将原有小车棚旁边两处房屋拆除,将小车棚改建为党群活动中心。

改建前,社区走访了5号楼全体居民,将计划详细告知居民,居民表示同意。正式施工后,施工队刚拆除小车棚旁两处房屋,就有居民反对施工,怕遮挡阳光,阻碍施工过程。经了解,该居民为后搬到5号楼的居民。以遮挡阳光为由阻碍施工。施工方考虑到安全问题,停止施工。经过沟通,社区暂缓改进党群活动中心,准备将拆除的两处房屋的建筑垃圾清运出去,该居民还是继续阻拦施工,怕清理建筑垃圾后继续施工,社区多次劝解沟通无果,清运工作暂停。

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当日接到交办函后,立行立改,组织车辆人力进行清理,租用勾机、货车各一台,由社区工作者、保洁员参加清理人数**余人,经过两天共清理建筑残土12车100吨。

4

D2LN**2*****0042

平山区桥头镇本溪市华宇木业公司违规使用燃煤锅炉,扬尘、噪音扰民。

平山区

投诉人反映的平山区桥头镇本溪市华宇木业公司为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于**18年6月投资2600万元,在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桥头街建设“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7500m2,投产后主要进行木制品及EPS泡沫苯板的生产及销售。**18年5月,本溪市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8年7月3日,本溪市平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关于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审服[**18]8号),对项目进行环评表审批。项目**18年7月开始建设,**19年1月竣工。**19年5月委托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19年12月30日,取得由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0U0L*******Q。

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由于受市场原因影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停产时间约5-6天左右。该公司生产使用锅炉为一台4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根据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21年1-4月对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排放口进行的检测报告,此台4吨生物质锅炉能够达标排放。

同时,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房内排放一台燃煤小锅炉,有使用过的痕迹。经调查了解,****年初至今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产品销路受到严重影响。生产不能持续生产而是间断生产。建厂设计时,4吨生物质锅炉为生产和供暖兼用。由于生产不能持续,锅炉停用时办公楼无法供暖。因此,该公司****年下半年购置了一台燃煤小锅炉,于****年11月供暖期开始间断使用。如正常生产时,使用4吨生物质锅炉进行供暖。停产时,使用燃煤小锅炉进行供暖。执法人员要求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立即对燃煤小锅炉进行断管处理,今后杜绝使用此台燃煤小锅炉。

现场检查时发现,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扬尘、噪声扰民问题。该公司自主验收时进行的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排放标准。

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已于**21年4月23日对燃煤小锅炉进行了断管处理。

5

D2LN**2*****0020

平山区106省道南50米福祥公司,生产时粉尘直排,严重扰民。

平山区

平山区106省道位于平山区桥北街道富家村周边。

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4月21日、22日,执法人员对106省道途经平山区境内的沿线进行巡查,未发现投诉人所举报的福祥公司。同时,也暂未发现该地区的企业有粉尘直排的现象。

4月24日,经和平山生态环境分局再次确认,平山辖区内确实无福祥公司这一企业。

经工商系统查询,辖区内没有该企业相关信息。

6

D2LN**2*****0008

平山区桥头社区华宇木业厂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平山区

投诉人反映的平山区桥头镇本溪市华宇木业公司为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于**18年6月投资2600万元,在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桥头街建设“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7500m2,投产后主要进行木制品及EPS泡沫苯板的生产及销售。**18年5月,本溪市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8年7月3日,本溪市平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关于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审服[**18]8号),对项目进行环评表审批。项目**18年7月开始建设,**19年1月竣工。**19年5月委托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华宇木业木制品及泡沫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19年12月30日,取得由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0U0L*******Q。

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现场检查时发现,由于受市场原因影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停产时间约5-6天左右。该公司生产使用锅炉为一台4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根据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21年1-4月对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排放口进行的检测报告,此台4吨生物质锅炉能够达标排放。

同时,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房内排放一台燃煤小锅炉,有使用过的痕迹。经调查了解,****年初至今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产品销路受到严重影响。生产不能持续生产而是间断生产。建厂设计时,4吨生物质锅炉为生产和供暖兼用。由于生产不能持续,锅炉停用时办公楼无法供暖。因此,该公司****年下半年购置了一台燃煤小锅炉,于****年11月供暖期开始间断使用。如正常生产时,使用4吨生物质锅炉进行供暖。停产时,使用燃煤小锅炉进行供暖。执法人员要求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立即对燃煤小锅炉进行断管处理,今后杜绝使用此台燃煤小锅炉。

现场检查时发现,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扬尘、噪声扰民问题。该公司自主验收时进行的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排放标准。

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已于**21年4月23日对燃煤小锅炉进行了断管处理。

7

D2LN**2*****0060

平山区镇山南沟街219号楼前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影响生活环境。

平山区

经核实举报内容描述的平山区镇山南沟街219号楼为转山南沟街129号楼前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影响生活环境。

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4月21日下午3点30分,接到举报转办清单后,南地街道办事处主任第一时间带领分管副主任和社区干部到现场查看,确认举报情况属实。该楼口垃圾堆主要为居民建筑垃圾和废弃建筑材料及少部分生活垃圾。南地街道立即组织人力、车辆开展清理工作,现129号楼前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8

D2LN**2*****0067

平山区朝阳街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自**19年开工以来,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扬尘和噪声严重扰民。

平山区

举报内容位于平山区朝阳正阳街,东南西临现状住宅楼,北临望溪公园,规划用地面积1.92公顷。规划建设5栋住宅楼,目前1栋楼封顶,4栋楼正在建设当中。

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19—****年接到两次群众举报反映施工噪音扰民,综合执法大队对其噪音扰民情况进行了处理,要求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未发现带泥上路情况。**21年4月23日,平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施工现场当前土方作业工作已完成,施工进入混凝土灌浆阶段,部分楼体基本完工。暂时未发现车辆带泥上路及超时施工作业情况。针对扬尘问题责任单位将继续加强监管,要求工地文明施工,杜绝扬尘污染。

9

D2LN**2*****0069

平山区桥北工业园区内的不明水泥厂及工业园区上方铁路附近1000米附近的石粉厂过去产生的石粉湿料渗透到地下,导致地下水被污染;目前这两家企业产生的干粉堆存放在厂内,无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平山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不明水泥厂为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粉厂为辽宁靳珹矿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位于平山区桥北工业园区。1、关于两家企业过去产生的石粉湿料渗透到地下,导致地下水被污染问题暂时不能确定是否污染,计划对水井进行监测,等监测结果才能确定。经查,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原料场(6000平方米左右)露天堆放的湿料是炼铁高炉矿渣,约7万吨左右,含水量大约10%左右,不外渗,原料场地已做硬化处理,喷淋用水和雨水统一由管网进入厂区内雨水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为厂区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查,辽宁靳珹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硅石的清洗、筛分和制砂。硅石、硅砂,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化学性质稳定,不和水反应。辽宁靳珹矿业有限公司清洗工序现处于停产状态,厂内不存在湿料。2、关于这两家企业产生的干粉堆存放在厂内,无覆盖,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基本属实。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干粉料场存放的为炼铁高炉矿渣,料场已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对贮存的物料采取了覆盖措施,但现场检查时发现料场内地面物料有遗撒现象,车辆在料场内运输时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辽宁靳珹矿业有限公司厂内存放的干粉物料为原料硅石和产品硅砂,大部分原料硅石和产品硅砂均采用防尘网覆盖,但还有一少部分原料未采取覆盖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两家企业厂区扬尘污染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两家企业对料场内道路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排放。针对辽宁靳珹矿业有限公司干粉物料场未全覆盖问题。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4月25日,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再次检查,院内所有物料已进行全覆盖。下步,执法人员将加强两家公司的监管,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21年4月27日,对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附近300米地下水和辽宁靳珹矿业有限公司厂内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附近300米地下水和辽宁靳珹矿业有限公司厂内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7)Ⅲ类标准。转办件中反映的地下水污染不属实。

10

D2LN**2*****0075

平山区转山社区124、127、128、129、141栋居民楼,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平山区

经调查,该地区道路坡陡且狭窄,无法近距离设置垃圾投放点,导致周围居民随意倾倒垃圾。

属实

一是立行立改。南地办事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组织社区工作者、保洁员、志愿者对垃圾进行清运;由于129栋及141栋楼梯等处无法进行机械作业,需要人工清理,预计5月1日前能够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举一反三。平山区政府针对举报问题,组织辖区内各办事处开展垃圾排查工作,对清理不及时的垃圾站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居民到指定垃圾点投放垃圾。并加大巡查力度和垃圾清理频次,做到日产日清。

11

D2LN**2*****0003

明山区的紫东路的紫金杠梁市场经营期间噪音扰民,且垃圾堆放在紫金水厂门口,举报人担心污染水源地。

平山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举报人提到的垃圾点为公办垃圾袋装点,位于紫金水厂大门口下侧距离大门口约10多米,该垃圾点平时负责收集周边居民生活垃圾(已设置多年)。由于早间市场人流密集等情况,待撤市后环卫车每天中午11:30至12:00点时间段对此处垃圾点进行收集(日产日清),其余时间该路段保洁员也对垃圾袋进行及时更换,并且对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定时安排垃圾倒运人员进行倒运,保证了不让垃圾点出现散落、堆积和污水外溢现象发生。每天对此处垃圾点保洁队也有人员进行消杀作业(白灰与消毒液),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垃圾点污染水源地的现象发生。

部分属实

4月25日接到交办函后,区住建局和东明街道办事处立行立改,率办事处城管所、高中社区、东进社区相关监管负责人,立即赶赴紫东路紫金早市市场进行解决。现场召集市场管理责任人,平山区住建局东明保洁队队长协调处理此事。要求市场管理人员继续加大对市场的管理力度,责令摊位业主禁止利用扩音喇叭进行叫卖和超分贝语音叫卖商品。摊主的车辆禁止6点前驶入紫金早市市场,一切商户车辆在市场内禁止鸣笛。平山区住建局将加大对垃圾点的清运频次。下一步整改措施:1、要求所辖社区加强对市场的噪音和卫生清扫、堆放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理。2、区住建局增加路面清扫力度和垃圾点的垃圾清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并且进一步加强管理。

12

D2LN**2*****0051

平山区建工小区99号楼楼下清泉浴池的小锅炉,每天早5点左右用门板或废油烧热水,黑烟扰民。**17年举报人向平山区环保局反映过,至今未解决。

平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该问题曾经举报过。

平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曾于**21年4月27日对该浴池进行现场检查。该浴池使用的是0.4吨生物质锅炉,锅炉无环保手续,配有水除尘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检查时未发现该浴池使用废旧木料,但浴池周边堆放大约6立方米的废木料。

基本属实

1.执法人员要求业主立即清理堆放的废旧木料,并告知禁止燃烧废旧木料等高污染燃料,废旧木料现已清理完毕。

2.关于锅炉无环保手续问题执法人员已经立案,拟处罚金1750元。

3.该业主已经停运锅炉,改为购买热水经营。

4.今后,平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强化管理,发现使用废木料等高污染燃料行为将依法查处。

13

D2LN**2104290019

平山区建工小区99号楼楼下清泉浴池使用锅炉烧废旧木料,烟尘及异味扰民。

平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该问题曾经举报过。

平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曾于**21年4月27日对该浴池进行现场检查。该浴池使用的是0.4吨生物质锅炉,锅炉无环保手续,配有水除尘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检查时未发现该浴池使用废旧木料,但浴池周边堆放大约6立方米的废木料。

基本属实

1.执法人员要求业主立即清理堆放的废旧木料,并告知禁止燃烧废旧木料等高污染燃料,废旧木料现已清理完毕。

2.关于锅炉无环保手续问题执法人员已经立案,拟处罚金1750元。

3.该业主已经停运锅炉,改为购买热水经营。

4.今后,平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强化管理,发现使用废木料等高污染燃料行为将依法查处。

14

X2LN**2105030018

平山区建工小区99号楼楼下清泉浴池,每天早5点左右用门板或废油烧热水,黑烟扰民。4月25日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过,但至今未解决。

平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该问题曾经举报过。

平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曾于**21年4月27日对该浴池进行现场检查。该浴池使用的是0.4吨生物质锅炉,锅炉无环保手续,配有水除尘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检查时未发现该浴池使用废旧木料,但浴池周边堆放大约6立方米的废木料。

基本属实

1.执法人员要求业主立即清理堆放的废旧木料,并告知禁止燃烧废旧木料等高污染燃料,废旧木料现已清理完毕。

2.关于锅炉无环保手续问题执法人员已经立案,拟处罚金1750元。

3.该业主已经停运锅炉,改为购买热水经营。

4.今后,平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强化管理,发现使用废木料等高污染燃料行为将依法查处。

15

X2LN**2105060057

平山区东明嘉年华洗浴,锅炉长期排放黑烟,风机噪音扰民。

平山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5月7日,经平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平山区嘉年华水之道温泉洗浴休闲中心建有一台1.2吨生物质颗粒锅炉用于冬季供暖,配备水除尘和布袋除尘器;一台0.5吨生物质颗粒锅炉用于提供洗浴蒸汽,与1.2吨生物质颗粒锅炉共用布袋除尘器;噪声源头主要为布袋除尘器风机1台、换气风机4台。

检查期间该洗浴中心1.2吨生物质颗粒锅炉未使用,0.5吨生物质颗粒锅炉正在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布袋除尘器风机未正常运行,一楼换气风机2台正在使用。

经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21年5月8日对该洗浴中心锅炉烟气排放口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结论颗粒物未超标排放,噪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

基本属实

平山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要求该洗浴中心加强管理,确保生物质颗粒燃料质量及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冒黑烟扰民问题产生。

针对该洗浴中心布袋除尘器风机未运行问题,执法人员已依法立案处理。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本溪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2年3月19日至**22年3月3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47137096

邮寄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建立街2号

标签: 督察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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