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交纳(以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 账号:8719020267108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当投资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的情况可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2.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按相关规定参加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动转为违约金,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增资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增资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进行追偿。 4.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以及向增资方支付增资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