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第一幼儿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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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第一幼儿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J-2022-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第一幼儿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21】5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第一幼儿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园舍3373.06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100%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市第一幼儿园内;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一年;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3 月 22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 03 月 28 日23 时 59 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03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03月28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4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8.2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 号)的规定要求。
8.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带"无欠薪"证明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 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6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附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8.7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招【2020】58号)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规定要求。
8.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中路18号
联 系 人:多吉
联系电话:198*****775

代理机构: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海亮颇章24栋105号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138*****161


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1日






标签: 幼儿园 用房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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