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污、给水作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吸污、给水作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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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的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公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文件编号:局批招〔2014〕第113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招标联系人:刘工、雷工(电话及传真:****-**************);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宁铁物〔2012〕318号);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南宁车站吸污、给水作业服务1宗。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保洁服务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2.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投标产品无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反映。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合法纳税。4.投标人近3年来有从事开行高速铁路的车站保洁服务业务的经验和业绩,在广西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在南宁有固定办公场所,且近期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5.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6.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上网下载《报名表》,于 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报名表》、《供应商信息表》(详见附件)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3.对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标书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标书费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8888-8858。

注明:请在转款或电汇单的资金去向或用途处填写“标书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4年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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