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发改招核【2014】22号文件核准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通湖2014年中心城区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

2.3 规  模:沥青路面改造总面积为60158.21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友谊南路、御湖路等八条市政道路以及区国土局、区一中等十九家区直单位大院的沥青路面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736.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沥青砼摊铺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3.5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场所,设备相对先进(可全程电脑控制),日生产能力(每天按8小时计)1000吨以上(以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的采购证明、技术资料及现场考察为准),具有试验检测能力,并获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能及时检测沥青、沥青混合料常规检测项目,及时指导生产,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3.6投标人无沥青混合料生产和检测能力的,必须获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并与委托检测机构签订针对本项目委托检测协议;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4日14:30时(北京时间)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简称:益阳农商行资源分理处)

帐 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咨询电话:****-*******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13日--201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售价2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大通湖门户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原件)、被介绍人(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交纳近半年社保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3)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施工合同等);(4)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如有时);(5)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6)委托检验协议书(如有时);(7)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8)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上(1)、(2)资料查看原件,(1)-(8)所有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38*****79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单位报名时携带公司公章完善相关手续。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大道

联 系 人:姜总

联系电话:186*****357

招标代理: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813室

联 系 人:黄工 李工

  电 话:135*****049 182*****088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