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五冶广场户外广告灯箱及外观楼宇、室内标识项目制作安装工程
资格预审:五冶广场户外广告灯箱及外观楼宇、室内标识项目制作安装工程
五冶广场户外广告灯箱及外观楼宇、室内标识项目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暨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概述: 1、招标编号:WYGC2022-02 2、工程所在地: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1108号 3、招标范围及概况:静安区彭浦镇沪太路1108号五冶广场项目全业态的户外指引标牌(含精神堡垒、入口标识、户外灯箱、道旗)、外墙围档及外观楼宇名称标识(公寓、写字楼)、室内标识标牌(公寓、写字楼、商业、地下车库区域)、招商手册等涉及广告、标识系统的材料采购、产品制作、运输、安装、验收合格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绝对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保证金:5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服务团队能力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能力,并经招标人供方管理部门对其能力鉴定“合格”; 3、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4、业绩要求:具有同类型及以上的制作、施工、发布或业绩优先; 5、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1、请投标人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ec.mcc.com.cn/),报名截止日期即为预审公告结束日; 2、投标人报名后将由供方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名的各家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专用篇的获取:招标文件需投标人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自行下载,投标截止日期即为开标日,各单位须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投标。 4、招标文件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由投标人从中国五冶集团官网中招标文件公示栏自行下载。 5、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共同组成招标文件整体,不可分割。凡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从法律上视为投标人已经完整阅读并且熟知了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的全部内容,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的全部内容予以完全接受和响应。若投标人中标,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均作为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宝山区铁力路2501号 3、联系人:杨磊 4、电话:139*****734 5、电子邮件/邮箱及其他:********@qq.com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人:上海中冶锦裕置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收款账号:973*****800******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大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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