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存取款项目
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存取款项目
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存取款项目
一、招标条件
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存取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维修资金存取款
服务期限: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金融服务存取能力;
(3)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及重大亏损;
(4)供应商须为为本市范围内总行或分行级的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
(5)各供应商存款基准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依据,定期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率不低于50%进行存款,活期利率按照现行约定的协议利率1.7%进行执行。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存款结构约定的利率进行结算利息;
(6)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系统维护费用由最终中标供应商提供;
(7)供应商应具备规范、完善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管理和账务处理能力、专业银行具有提供辅助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并承担费用。
四、投标报名
4.1供应商应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带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二份),于2022年03月22日至2022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在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2年03月22日起在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齐市龙沙区劳卫路12号)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452-*******
2022年0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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