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仪器招标公告

设备仪器招标公告


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分散采购)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对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设备仪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编号: 浙建科丽*******

2.采购项目: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套、液相色谱仪1套、霉菌培养箱1台、光照培养箱1台、真空离心浓缩仪1台、数显加热板1台、均质器1套、连续分液器3支、相差显微镜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清单)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8.1时间: 2014年8月13日- 8月21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地点:浙江建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中东路215-1号三楼,原武警支队办公大楼)

8.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宋小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中东路215-1号三楼,原武警支队办公大楼)

联系人:陈会画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189*****939

8.4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可传真至:****-*******

⑴投标人企业介绍信;(附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未参加报名或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9月5日17:0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5%;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 9:00 (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9:00 (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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