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池1#、2#通用泊位工程海洋环境二次招标公告

一港池1#、2#通用泊位工程海洋环境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1#、2#泊位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连云港徐圩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个7万吨级通用散杂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705万t。水工建筑物设计内容包括码头平台1座、引桥2座以及与引桥衔接的接岸结构。码头平台长513m,宽40m;引桥长80m,宽28m。本工程使用岸线总长513m。码头后方陆域总面积39.97万m2,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18203万元。本工程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680万t/a,其中钒钛矿200万吨,钢铁450万吨,机械设备30万吨。申请占海面积15.1334公顷,工程总投资:118203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江苏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①疏浚施工队海洋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船舶产生的船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工程占海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④工程建设施工期溢油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

①工程建成对局部海域水动力条件的影响;

②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对海洋水质环境的影响;

③生产辅建区所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对海水环境的影响。

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队伍生活污水及施工机械油污水必须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施工船舶产生的机舱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和生产垃圾等废物应通过海事局船舶管理部门进行接收处理。

③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由港口监管部门指定接收单位收集并运至附近的垃圾处理场处理填埋。

④为了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所在的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营运期陆域生活污水收集后排至本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接收处理;

②营运期产生的含尘污水处理后处理后回用于本工程散货堆场喷淋。

③本工程投入使用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场区的生活垃圾,陆域垃圾收集后送市政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5、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的前提下,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②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③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④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⑤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⑥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9、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连云港徐圩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生勇

电话:****-********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董世培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

Email:zyhj@vip.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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