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关于岳池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站点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示-(第二次)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关于岳池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站点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示-(第二次)
为了全面反映城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对污染物区域分布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规范进行选点,采用国标法进行空气比对监测和点位论证。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岳池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站点比对监测项目。
二、项目服务时间
2022年4月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述
随着岳池县城市建设规模扩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以及分布都发生很大变化,原有的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的点位功能性减弱。为了找出能够合理代表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点位,本项目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岳池发改局周边1000米县城建成区内优化布点,采用国标法进行空气比对监测和点位论证。对污染物区域分布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区域不同监测点位数据代表性结果,找出能够合理代表区域空气质量的监测点位,为空气站监测点位优化布点提供数据支撑。
(二)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数规格及相关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单价 (万元) | 预算 金额 (万元) |
1 | 岳池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站点比对监测 | 选定3个点位开展SO2、NO2、CO、O3、PM10、PM2.5等参数比对监测,数据分析及点位优化论证 | 1项 | / | 29.7 | 29.7 |
(三)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监测参数 | 监测点 | 服务时间 |
1 | 选点 | 3 | / | / | / |
2 | 比对监测服务(国标法空气站设备比对监测服务) | 3 | SO2、NO2、CO、O3、PM10、PM2.5 | 3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其中比对监测时间不少于1个月(有效数据不低于15天/点) |
3 | 比对监测服务期间设备维护、网络通讯、数据分析及点位优化论证。 |
2、比对监测服务的投入设备、监测项目、监测方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1 | 二氧化硫在线分析仪 | 3 | SO2 | 紫外荧光法 |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 |
2 | 氮氧化物在线分析仪 | 3 | NO2 | 化学发光法 | |
3 | 一氧化碳在线分析仪 | 3 | CO |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 |
4 | 臭氧在线分析仪 | 3 | O3 | 紫外吸收法 | |
5 | PM10在线分析仪 | 3 | PM10 | Βeta 射线吸收法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653-2013) |
6 | PM2.5在线分析仪 | 3 | PM2.5 | Βeta 射线吸收法 | |
7 | 气象仪(五参数) | 3 | 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 | / | / |
8 | 配套采样系统、空调、阀门等辅助设施 | 3 | / | / | / |
9 | 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 | 3 | / | / | / |
10 | 户外一体化机柜 | 3 | / | / | / |
3、比对监测服务设备技术要求
3.1二氧化硫在线分析仪
3.1.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监测;
3.1.2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
3.1.3技术参数:
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
量程:0-10, 20, 50, 100, 5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零点噪声:<0.5ppb
%80量程噪声:≤2ppb
最低检出限:<1ppb
示值误差:<±2%F.S.
20%量程精密度:≤5ppb
80%量程精密度:≤10ppb
24h零点漂移:<±1ppb
24h20%量程漂移:≤±5ppb
24h80%量程漂移:≤±10ppb
响应时间:小于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
电压稳定性:电压稳定性:≤±0.5%F.S.
流量稳定性:±5%
环境温度变化影响:≤1ppb/℃
干扰成分影响:≤±4%F.S.(H2O)
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具备来电自启功能,故障报警功能
操作界面:全中文彩色触摸屏显示,可实时显示浓度数据曲线;(提供产品图片佐证)
3.2氮氧化物在线分析仪
3.2.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的监测;
3.2.2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
3.2.3技术参数:
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
量程:0-10, 20, 50, 100, 2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零点噪声:<0.5ppb
%80量程噪声:≤2ppb
最低检出限:<1ppb
示值误差:≤±2%F.S.
20%量程精密度:≤5ppb
80%量程精密度:≤10ppb
24h零点漂移:≤±1ppb
24h20%量程漂移:≤±5ppb
24h80%量程漂移:≤±10ppb
响应时间:≤60秒(从0 上升到90%满量程)
电压稳定性:电压稳定性:≤±0.5%F.S.
环境温度变化影响:<0.5ppb
干扰成分影响:<±1%F.S.(H2O)、<±1%F.S.(O3)、<±1%F.S.(SO2)
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具有来电自启功能,故障报警功能;
操作界面:全中文彩色触摸屏显示,可实时显示浓度数据曲线;(提供产品图片佐证)
3.3一氧化碳在线分析仪
3.3.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
3.3.2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
3.3.3技术参数:
分析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量程:0~20ppm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零点噪声:≤0.25ppm
80%量程噪声:≤0.5ppm
最低检出限:≤0.2ppm
示值误差:≤±2%F.S.
20%量程精密度:≤0.1ppm
80%量程精密度:≤0.25ppm
24h零点漂移:<±0.5ppm
24h20%量程漂移:<±0.5ppm
24h80%量程漂移:<±1ppm
响应时间:≤30秒(从0 上升到90%满量程)
电压稳定性:电压稳定性:≤±5%F.S..
环境温度变化影响:≤0.3ppm/℃
干扰成分影响:<±0.2%F.S.(H2O)、<±0.2%F.S.(CO2)
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具有来电自启功能,故障报警功能;
操作界面:全中文彩色触摸屏显示,可实时显示浓度数据曲线;(提供产品图片佐证)
3.4臭氧在线分析仪
3.4.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的监测
3.4.2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
3.4.3技术参数:
分析方法:紫外光度法
量程设置:0~5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零点噪声:<0.5ppb
量程噪声:≤2ppb
最低检出限:<1ppb
示值误差:≤±2%F.S.
20%量程精密度:≤1ppb
80%量程精密度:≤10ppb
24h零点漂移:≤±2ppb
24h20%量程漂移:≤±5ppb
24h80%量程漂移:≤±10ppb
响应时间:≤30秒(从0 上升到90%满量程)
电压稳定性:≤±5%F.S.
环境温度变化影响:≤1ppb/℃
干扰成分影响:≤±4%F.S.(H2O)、≤±4%F.S.(SO2)、≤±6%F.S.(NO/NO2)
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具有来电自启功能,故障报警功能;
操作界面:全中文彩色触摸屏显示,可实时显示浓度数据曲线;(提供产品图片佐证)
3.1---3.4设备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投标时提供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扫描件,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3.5 PM10在线分析仪
3.5.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浓度的监测;
3.5.2配置要求:含主机、切割头、采样滤膜等;
3.5.3技术参数:
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0~1000)或(0~*****)ug/m3,最小显示单位为0.1ug/m3;
平行性:≤±10%;
测量精度:斜率1±0.15,截距0±10μg/m3,相关系数:≥0.95;
校准膜重现性:≤±2%;
电压变化稳定性:≤±1%
输出信号: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
功能要求:
分析方法:Βeta 射线吸收法
操作界面:全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显示;(投标时提供产品图片佐证);
数据存储:具有可选择性小时报表、日报表查询和U盘直接导出数据功能;
PM10切割器需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
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需符合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
设备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投标时提供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扫描件,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3.6 PM2.5在线分析仪
(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切割头、采样滤膜等;
(3)技术参数:
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0~1000)或(0~*****)ug/m3,最小显示单位为0.1ug/m3;
平行性:≤±10%;
测量精度:斜率1±0.15,截距0±10μg/m3,相关系数≥0.93;
校准膜重现性:≤±2%;
输出信号: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
功能要求:
分析方法:Βeta 射线吸收法;
操作界面:全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显示;(投标时提供产品图片佐证)
数据存储:具有可选择性小时报表、日报表查询和U盘直接导出数据功能;
PM2.5切割器需经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
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需符合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
设备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投标时提供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扫描件,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3.7气象仪(五参数)
3.7.1设备用途:用于气象五参数的测定
3.7.2配置要求:具备模拟/数字信号,RS485标准接口(不少于2个),能够支持接入子站相关数据采集系统及数据传输平台;
3.7.3技术参数:
温度:测量范围(0~+60℃),测量精度±0.2℃;
湿度:测量范围0-100%RH,测量精度±3%RH;
气压:测量范围800-1100hPa(或适用于当地气压条件),测量精度±1 hPa;
风向:测量范围0-360°,测量精度±3°;
风速:测量范围0-50m/s,测量精度±0.3m/s;
气象塔座:配置专用气象塔和气象杆,其垂直高度应3米、5米、8米可选(根据监测平台离地面高度)
具有良好的抗酸雨、抗腐蚀性,不漏电漏雨
安装相应的气象传感器后,能承受12级以上的风力
3.8配套采样系统、空调、阀门等辅助设施
3.8.1设备用途:本次投入的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等设备所必要配备的采样系统、空调等辅助设施
3.8.2配置要求:协调监测设备形成完整的良好的工作系统
3.8.3技术参数:
配套采样系统技术参数:
采样头应能防止雨水、粗大颗粒物及昆虫等进入总管;
采样总管为多支路防水采样管路,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具备加热保温功能;总管内径选择在1.5-15cm之间,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小于20秒;
支管数量满足所有气态项目的需要;
采样系统密封,与房体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房体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 ;
采样系统主管路为可拆卸式,在不影响房顶外部法兰连接和仪器端连接情况下方便拆洗维护;
空调技术参数:
户外一体化机柜内须配备具有来电自启功能的冷暖空调,保证机柜内设备正常运行。
阀门技术参数:
减压阀:气密性可靠,材质为不锈钢,对标准气体无污染,无吸附。
3.9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
3.9.1硬件参数:
CPU:3.1Hz及以上;
内存:4G及以上;
硬盘:1TB;
串口:板载不少于10个独立RS232串口
网口:不少于2个千兆网口
3.9.2数据采集软件要求:
执行规范:系统统计与报表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等相关规范。
数据采集要求:数据采集项目包括:CO、NO/NO2/NOX、O3、SO2、PM10、PM2.5、仪器状态信息(采样流量、机箱温度、反应室压力等)、仪器报警信息。
仪器状态监控:系统具备定时自动查询当前监测仪器的状态信息(采样流量、机箱温度、反应室压力等)的功能,可定时采集、存储,按需上传到平台。系统能根据预设的策略进行自动诊断,若出现异常情况会及时在系统界面反映;诊断结果可上传至中心服务器。
3.10户外一体化机柜
户外一体化机柜外型美观,与当地环境相协调,无需建房,占地面积不大于8平方米;
户外一体化机柜为可移动式,方便后期点位的调整;
采样管线以及电线电缆的铺设,符合《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的规定,接地需符合《仪表系统接地设计》
户外一体化机柜内须集成具有来电自启功能的冷暖空调;
站点周围应有疏通雨水渠道,具备防雨、防虫、防尘、防渗漏和防电磁波干扰的相应措施;
户外一体化机柜底座要求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在拖动、起吊、荷载和空载时不变形,安装与混凝土等坚固稳定的基础上。同时应安装避雷设施和良好的接地装置;
户外一体化机柜要求包含防雷设计。
自动灭火装置
自动灭火装置,采用悬挂式灭火器,灭火材料对人体和设备无害。
灭火装置的触发需采用安全可靠的触发方式,产品使用有效期≥8年。
(四)、服务要求
1、提供3套满足国家 HJ654-2013和HJ653-2013标准的SO2、NO2、CO、O3、PM10、PM2.5自动监测仪器、质控相关设备、户外一体化机柜、配套采样系统等设备运行保障附件及技术服务期间备件耗材等;
2、负责备选点位全部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外接电源由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协调提供);
3、负责备选点位全部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故障处理等比对监测技术服务期间的全部日常运维服务工作,确保全部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
4、日常运维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4.1、保持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4.2、检查供电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 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 3℃,相对湿度保持在 80%RH 以下;
4.4、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4.5、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4.6、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或现场查看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站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
4.7、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4.8、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4.9、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4.10、每周至少巡视2 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4.11、查看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4.1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4.13、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4.14、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颗粒物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4.15、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4.16、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4.17、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4.18、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
4.19、每周对户外一体化机柜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5、接受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的质控检查和考核,数据检查等;
6、监测服务完成后,负责对备选点位全部仪器及辅助设施的拆卸、运输等;
7、对备选点位比对监测服务期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对、提供相关的数据报表、论证报告等;
8.成果要求
8.1、提供备选点比对监测期间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六参数的小时均值日报表;
8.2、提供备选点比对监测期间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六参数的日均值周报表;
8.3、提供备选点比对监测期间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六参数的日均值比对图;
8.4、提供备选点比对监测期间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 六参数与岳池县现有点位(岳池发改局站点)监测数据的日均值比对图及数据分析。
8.5、比对完成后,根据比对结果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纸质论证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8.6该项目形成的所有成果资料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采用和泄漏监测数据;采购方有权复印所有技术成果。
9、其他要求:
结果在报送上级部门审核期间,服务单位需无偿提供技术支持。
四、资金预算
岳池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站点比对监测项目费用最高控制价29.7万元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七、相关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单位于3月30日9:00(北京时间)前按照综合评分表(附后)提供资料及报价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邮箱。
联 系 人:方伟
联系电话:152*****153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综合评分表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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