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专题研究服务第HP-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专题研究服务第HP-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专题研究服务(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方案起点位于梁周线与南雷路路口,采用平面交叉方案,路线自南向北,沿梁周线老路北上,主路起桥跨过新庄路,两侧继续以地面辅路形式与新庄路平交,经过新庄路节点后,项目采用高架主路+地面辅路的方式一路往北,直至世南西路路口,跨过世南西路后,主路与姚州大桥对接,姚州大桥采用老桥利用,向西拼宽西半幅桥梁方案跨过姚江、阳明西路、甬余线,直至甬余线连接线路口,然后以地面道路形式往北直至终点与梁周线现状道路接顺。实施方案以最终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方案路线全长约7.768公里,设桥梁6614m/9座,其中主路设高架桥6348m/2座(姚州大桥1306m,姚南高架5042m),地面辅路设中小桥266m/7座;另设互通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8处。新征公路用地面积约446.7亩(其中林地约0.4公顷),拆除建筑物*****平方米,跨越8条河流,其中姚江为规划III级航道。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2.93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20.7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研究服务。
2.3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为第HP-1标段。
内容 | 具体服务内容 | |
HP-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开展现场勘察、监测和相关资料收集,必要的环境现状监测和生态环境调查,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协助审批等工作。 |
2.4服务期
标段 | 内容 | 服务期 | 节点时间要求 |
HP-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报告通过审批止。 | 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获得批复。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内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5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以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内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6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如有)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昌化路18号2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一律采用聚合付(微信、支付宝)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填写发票信息。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到**********@qq.com邮箱。同时将疑问word版本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余姚市南雷南路388号(交通大楼)十楼西会议室。
5.2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寄送。投标人如现场递交,递交之后即时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如采用快递寄送应充分考虑快递时效,开标截止时间前未送达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邮寄信息:刘工,138*****069,宁波市余姚市南雷南路388号(交通大楼)十楼。快递寄出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发送至**********@qq.com邮箱,并自行关注快递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www.yy.gov.cn/col/col**********/index.html)、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dsws.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1号金融中心14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昌化路18号3楼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57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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