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丹东分公司紧急聘请东港事件挽损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丹东分公司紧急聘请东港事件挽损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分公司紧急聘请东港事件挽损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行政区域丹东市公告时间2022年03月22日16:20
预算金额¥2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5-*******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新城区科技街2号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女士041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女士 0415-*******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丹东分公司紧急聘请东港事件挽损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项目编号:DDJZG202*****006

2、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分公司紧急聘请东港挽损事件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2.8万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聘请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丹东东港挽损事件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外包团队,以实现邮政企业挽损追偿金额最大化为目标,沟通、协调、协助办案机关及涉案其他单位、个人,适时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开展涉案公司、犯罪嫌疑人等资产财物固定、保全、处置等工作,切实保障邮政企业权益;

5.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追损义务履行完毕;

6、其他要求: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2.******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丹东市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丹邮分办〔2018〕52号)第四条“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之第2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近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尤其省内包括沈阳、大连等多地爆发新一轮疫情,为有效规避因疫情原因外地法律机构无法履行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的风险,确保东港挽损工作能够快速、有效进入工作状态,结合目前全省及丹东疫情防控政策,为避免由疫情带来的不可预见的造成挽损工作无法实施的紧急情况出现,需要聘请东港属地律师事务所快速开展工作。东港政府推荐政府法律顾问团队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因前期东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与丹东邮政共同开展东港事件资金垫付工作,该团队具有与东港政府、属地公检法等机关多年合作的经历,在实施挽损工作过程中有沟通协调的独特优势,能够最大程度增加我公司挽损的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综合上述情况,以及追偿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专业性,东港挽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拟单一来源供应商: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丹东东港市南开发区银河路15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丹东东港市南开发区银河路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22日 至 2022年03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保证服务的质量。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且不允许转包。

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新城区科技街2号四楼         

联系方式:崔女士041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范女士 04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业务外包 中国邮政集团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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