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招标公告
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 2014-08-20 14:37:36 | ||
开标时间: | 2014-09-10 10:00:00 | 采购目录: | 其他货物 |
招标项目编号: | ZC********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名称: | 长宁区教育局 | ||
撰写人: |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主题内容: |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长宁区教育局委托,对长宁区教育局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 项目名称:长宁区教育局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具体涉及长宁区11个教学单位;其中为5个学校配置心理辅导设备,为2个单位配置特教专用设备,为4个小学配置特教资源教室。 供货期要求:所有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免费质保期:五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心理咨询设备的制造商或拥有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供应商提供的心理咨询设备产品需符合上海二期课改的课程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心理咨询设备产品需提供省部级鉴定文件及检测报告; (5)供应商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及业绩; (6)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点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可乐东路168号2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4年9月10日(周三)上午10点; 投标及开标地点: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包括业绩概况、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时间、核实电话等信息,限A4页面一页),并另附清单中某一成功案例的合同原件一份、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非本市供应商提供)等资料,前述证照等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单位需提交前述证照等复印件一套(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池成芳 联系电话:*********2088、1018 联系传真:********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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