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招标公告

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14-08-20 14:37:36
开标时间:2014-09-10 10:00:00采购目录:其他货物
招标项目编号:ZC********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长宁区教育局
撰写人: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题内容: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长宁区教育局委托,对长宁区教育局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

项目名称:长宁区教育局心理实验、特殊教育设备完善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具体涉及长宁区11个教学单位;其中为5个学校配置心理辅导设备,为2个单位配置特教专用设备,为4个小学配置特教资源教室。

供货期要求:所有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免费质保期:五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心理咨询设备的制造商或拥有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供应商提供的心理咨询设备产品需符合上海二期课改的课程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心理咨询设备产品需提供省部级鉴定文件及检测报告;

(5)供应商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及业绩;

(6)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点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可乐东路168号2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4年9月10日(周三)上午10点;

投标及开标地点: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包括业绩概况、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时间、核实电话等信息,限A4页面一页),并另附清单中某一成功案例的合同原件一份、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非本市供应商提供)等资料,前述证照等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单位需提交前述证照等复印件一套(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池成芳

联系电话:*********2088、1018

联系传真:********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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