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镇隆镇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第三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联溪河和甘陂河流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惠阳区镇隆镇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第三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联溪河和甘陂河流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区镇隆镇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第三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联溪河和甘陂河流域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阳发改投审〔20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6-******-04-01-******),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资金由惠阳区财政统筹安排79%,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自筹21%。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项目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阳区镇隆镇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第三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联溪河和甘陂河流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
2.4 项目规模:新建管道总计约*****米及部分配套污水接户管,其中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道约*****米,新建DN110污水压力管约852米,新建DN63污水压力管约98米;新建DN300-DN400雨水管道约387米,设计泵站2座。路面破坏需要进行恢复混凝土路面约*****.09m2、沥青混凝土路面约4047m2。
2.5 工程造价:项目估算总投资7172.20万元,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7056.1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94.44万元,建安工程费为6150.36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惠阳区镇隆镇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第三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联溪河和甘陂河流域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批复开工之日起算。)
2.8质量要求:工程设计须要求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且工程最终实现全面满足招标人的使用功能需求。施工质量:合格。
2.9资金来源:由区、镇负责统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项设计资质、3.2.2项施工资质的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 【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或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必须以施工总承包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需有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报价、参与开标会的均由牵头人实施;
3.4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3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或截图编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 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7.2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3 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相关事宜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圩镇老街3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话:0752-*******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惠佳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三楼
联 系 人:张先生/叶先生
电话:0752-*******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电话: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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