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吴忠卷烟厂电动叉抱车招标公告

2014年吴忠卷烟厂电动叉抱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吴忠卷烟厂电动叉抱车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卷烟厂;
2.2 货物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最高投标限价89.8万元整。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为
废标处理;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
2.5 招标范围:(1)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烟包夹)1台、
(2)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前伸叉)1台、
(3)站驾式电动托盘堆垛车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行业供货能力、服务的经验,以出具的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为依据,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在参照品牌范围内或同等档次产品;具备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指201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本项目接受叉车、堆垛车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厂家直销商,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3.3 本招标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明等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给予报名并接受标书费汇款,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投标人标书费汇款后 2 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14:30时;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送达投标文件时代表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非法人代表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联 系 人:杨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8@qq.com">********8@qq.com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孔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xjnxzb@126.com
开户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账 号:1060 2457 5822


2014年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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